廊坊中院组织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
1月2日,新年伊始,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十九大对从严治党,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严明纪律,转变作风,廊坊中院在1月2日,组织召开了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动员会,全院干警及聘用人员3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振合主持。
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牛书海通报了近期纪律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振宝宣读了正风肃纪行动《实施方案》。党组书记、院长苑三国在动员讲话中围绕正风肃纪行动的必要性、存在问题以及整改举措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十九大和习总书记要求上来,充分认清正风肃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专门把从严治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系统论述,讲明了从严治党、正风肃纪的重要性、必要性。近期,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要指示。一系列重大政治活动,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毫不放松抓作风建设的决心和韧劲,表明党中央坚持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始终未变,力度丝毫未减。而一个时期以来,特别是实行法官员额制以来,法院队伍建设呈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个别人甚至是领导干部缺乏政治素养,不守政治规矩,精神不振,作风涣散,我们必须要凝心聚力,统一思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纪律作风整顿必须从现在做起,严格管理、严格查处、严格问责,努力建设一支斗志昂扬、勇于担当、作风过硬的法官队伍。
二要突出抓好主要问题,切实解决纪律作风的顽疾痼症。在纪律作风上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是工作纪律、精神状态、群众作风、和司法作风方面,工作纪律不严不端,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个别干警无规矩、无纪律,无故不在岗,请假不履行手续,更有甚者,小病大养,长年病休,而且手续不齐,对纪律、规定视而不见。个别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不到位,对负责部门工作不关心、不督导、不过问,甚至是对干警违规违纪主动“打掩护”充当“保护伞”。精神状态萎靡不振,懒政怠政现象突出。个别干警干事拖沓敷衍,态度消极,工作时间玩手机,上班迟到早退,“当和尚不撞钟、撞钟不守规矩”,混日子思想严重,有的在司法改革后,满腹牢骚,怨天尤人,不思进取。群众作风不诚不敬,冷横硬推现象仍旧存在。个别干警为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较差,“官本位”思想还在影响部分法官,冷横硬推、“六难三案”现象在个别人员身上依然存在。司法作风不廉不公,公正廉洁的法官形象受到侵蚀。有的拖延办案、拖延执行,有的不遵守审判程序和工作纪律,过失导致案件超时限审理。个别法官不守纪律,道德缺失,言谈举止、人格形象与法官职业极不相称,在司法活动中不遵守司法礼仪,语言不文明、举止不得体。缺乏应有的公正意识,与公正廉洁的价值追求背道而驰。
三要用足用好问责手段,坚决破除“无效管理”障碍。明确监督问责的原则导向。把干警纪律作风纳入绩效考核范畴,考核打分中综合考量纪律作风表现;把纪律作风与年底考核、评先选优以及职务晋升挂钩,出现问题的一票否决。突出抓好问责重点。突出抓好个别人员工作纪律不严,管理失之于宽松软,慵懒怠政之风、领导干部管理等重点,出现问题的严肃处理,严格追责问责。大力强化问责力度。凡是在分管领域或部门出现重大人员违纪或作风涣散造成不良影响的,既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倒查责任,追究部门负责人甚至分管领导的教育监督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发现问题线索,藏掩遮盖不报告、不处理,或者迟延报告、迟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坚决追究负责人执纪问责不严的责任。
四要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分清各级各类人员责任。进一步厘清“一把手”、班子成员、纪检组长、部门负责人等各级各类人员责任,做到权责明确、责任到人。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以及办案部门要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特点,用好用足追责问责手段,建立起违法违纪问题坚固防线。以常态化监督倒逼责任落实。探索建立与纪律作风建设配套的监督机制,确保作风建设系统工程可持续发展。要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科学设计合议庭的管理模式,要坚持把司法行为置于阳光之下,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充分发挥好“头雁效应”,以过硬作风引领干警拼搏奋进,司法为民,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