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中院召开全市基层法院院长座谈会

12.09.2014  19:01
    9月10日,衡水中院组织召开全市基层法院院长座谈会,传达贯彻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半年和近期全市法院工作进行部署。周廷生院长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基层法院院长、中院中层正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各基层法院院长分别汇报了本院亮点工作。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吕宏毅通报了司法巡查开展情况,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田凯山代表市中院党组对上半年的工作做了简要的总结,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对下半年和当前的重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最后,周廷生院长作重要讲话,强调了五个方面。

一是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一直在路上,一刻也不能放松,要抓住“教育、管理、监督、典型”四个主题词。“教育”,要善于借力各种各样的教育实践活动,弘扬主旋律,培养树正气。要通过教育活动把干警的注意力和凝聚力集中到法院工作主线上来。“管理”,我们的管理制度缺乏落实力度。作为基层法院“一把手”,要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做到令行禁止。“监督”,领导干部要抓好监督工作,指定专人、专职队伍来抓。充分运用谈心、谈话、纪律处分等纪检、监察工作手段,防微杜渐,确保队伍清正廉洁。“典型”,各基层法院要树立身边的典型,宣传先进的事迹,和新闻媒体形成良性互动,多宣传我们的成绩。把气氛活跃起来,把正气树立起来。

二是“一乡一庭”建设。 一乡一庭”建设工作对社会管理提升和创新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大家要与当地党委、政府加强协调,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完成这项工作。要抓好“一乡一庭”内涵和应用,把司法的触角深入农村,基层法庭庭长必须走访到所辖的每一个村,明确不稳定因素,对一些小矛盾主动做好调解工作。要与司法局和妇联建立联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的作用。做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县,达到减少案件数量、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数量、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目的。

三是司法公开。 司法公开要彻底,六类50项必须做到全部公开。要提高认识,不要把司法公开当成负担,当成“紧箍咒”。司法公开能不能做好,关键就看“一把手”抓不抓,管理者应该慧眼识珠,认识到司法公开推进工作强有力的抓手。作为“一把手”脑子要清楚,必须深刻认识到司法公开对司法公正、对干警素质、对法院建设水平的强大推动作用。各单位一定要利用好司法公开这个倒逼机制,利用好信息化这个平台,让我们的司法水平在群众、社会的认可程度上有一个大的提升。

四是小额速裁、繁简分流、巡回审判、就地办案、执行工作。 要让一些案件走出法庭,在信息化装备跟得上的情况下,到集市上、到群众身边办案。人民法庭要做好纠纷调处工作,争取使收案数呈现年次递减的良性循环。严格控制异地执行,要用好委托执行、协助执行等方式。全市执行干警在办案过程要做到“四个务必”:一、着装,执行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应按规定着制服,佩戴徽章;二、示证,在开展执行工作时,要向对方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三、留痕,执行案件开展的全部过程要通过执法记录仪形成影像资料;四、告知,在开展执行工作时,要明确告知当事人其所提供的证言及相关资料将成为案件执行的证据。

五是完善特色,“一县一品”。 一县一品”工作现在有的法院做的不好。各县法院必须有一些拿手的东西,先进的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可以,先进人物、先进事迹也可以。我们应该低调为人,高调工作,一定要把我们工作的气势和气场营造起来。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