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中院召开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会议
12月30日上午,廊坊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会议,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建亮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经中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年终岁尾之际召开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会议,充分表明中院党组对基层工作的高度重视。两级法院要以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新时期人民法庭工作新局面。
赵建亮指出,省法院决定在全省推进一乡(镇)一法庭建设意义深远,完全符合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体现了坚持源头治理、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工作思路,对于推动基层工作依法治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必将成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长效机制的有效载体,必将全面夯实经济社会发展的基层法治基础。半年多来,各县(市、区)人民法院结合县域经济发展情况、乡镇机构设置和法院工作实际,多方协调,积极推进,取得了三年任务不到一年便基本完成的好成绩。但是,从各基层法院反馈的情况看,在一乡(镇)一法庭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诸如人民陪审员工作补助、机构编制、法庭庭长副科级待遇等方面的问题,不能回避,一定要协调解决。
赵建亮强调,要站位全局,高瞻远瞩,进一步认清一乡(镇)一法庭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为基层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要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积极寻求各方支持,倾心倾力做好乡(镇)法庭建设的各项工作;要规范设置,步调一致,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院下发的《乡(镇)人民法庭建设指导意见》;要加强宣传,做好引导,将乡(镇)法庭的工作职责、基本情况向群众进行公布和宣传,畅通法庭服务渠道;要注重提高人民法庭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要通过人民法庭扎实有效的工作,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建设和谐稳定乡镇、园区发挥重要作用;中院要加强督导,强力推动,积极为法庭工作提供指导,提高服务效能。
赵建亮要求,要总结经验,解决问题,积极探索中心法庭服务人民群众的有效形式,着重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打官司难现象,解决极少数案件存在的司法不公问题,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处理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处理好法官审判与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关系。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在人民法庭的物质装备建设和经费保障方面、队伍建设方面、监督管理方面加大力度,更好地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树立人民法庭良好形象。
廊坊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崔学光主持会议,并宣读《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乡(镇)人民法庭建设指导意见》。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汝端,民一庭、调解庭、立案庭、研究室、行政处、教培处、宣传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和组织人事处的部门负责人,各基层人民法院主管法庭工作的副院长、政治处主任、中心法庭庭长、新设乡(镇)法庭庭长共12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还就法庭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