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中院发放全市首张《离婚证明书》

17.08.2020  20:00

8月12日上午,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集约送达大厅内,民一庭副庭长李莉炜向判决离婚的当事人王某静发放了《离婚证明书》。这是秦皇岛市法院出具的第一张《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是指人民法院开具的旨在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关系解除以及解除时间的证明。《离婚证明书》的内容主要包含双方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生效法律文书案号及文书生效日期等必要的证明信息,并加盖法院公章。《离婚证明书》不涉及案件事实,不披露当事人离婚诉讼细节,便于当事人处理离婚以后的诸多事宜。秦皇岛市中院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在全市两级法院实行对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制度,并制作统一格式的《离婚证明书》。

推行《离婚证明书》制度,是秦皇岛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宗旨的重要举措,不仅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案件当事人的个人隐私,而且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以及司法审判的人文关怀。

文章出处:河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