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中院全面启动案件繁简分流改革

26.01.2015  13:39

    近日,为扎实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更好的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法院《关于开展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通知》精神,保定中院制定了《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梁红继任组长的案件繁简分流工作领导小组,从2015年年初开始在全市法院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方案》将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分为十四项具体举措,包括将开展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机制建设,与“一乡(镇)一法庭”建设、速裁法庭建设、附设调解机制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开展民事简易程序改革、裁判文书改革,探索诉前分流工作,加强诉外业务指导等工作内容。为确保各项工作目标顺利按时完成,《方案》明确了各项改革举措的责任部门,规定了完成时限,并将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中院繁简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和督办,采取一段一指导、一段一检查、一段一验收、一项一兑现的办法,保证工作质量。

    保定中院将通过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全面提升一审法院的司法水平,不断提高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真正把基层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打造成化解矛盾的前沿、联系群众的纽带、服务百姓的窗口。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