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授”让基础教育基础更牢
□梅刘柯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此次改革在中小学设置了正高级职称,并从制度框架、评审标准、评价机制等方面,对中小学职称制度进行了整体设计。目前,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时间表公布:2015年12月底前,各省改革实施方案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审批;2016年完成人员过渡和首次评审;经过2年左右的努力,实现常态化评审,新制度完全入轨。(据新华社9月7日报道)
一个时期以来,教师职称评定制度不断改革完善,对提升我国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一提到职称评定,很多在基层一线从教的中小学教师却总是感到“闹心”:一方面,职称最高只能评到“副高”,职业发展空间被严重压缩;另一方面,高级职称往往被城市学校、重点学校垄断,众多乡村中小学和普通中小学老师只能“望高职而兴叹”。
这样的职称评定,限制了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空间,也引发了许多不公平、不公正问题,严重影响着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一是中小学教师资源流失,一些人因为“无前途”而不选择中小学教师职业,有些教师也因发展“受限”而投身其他行业。比如《中国青年报》就报道过,甘肃会宁的一次招录警察计划,引得大批基层教师离岗,该县招录的189名警察中,竟有171名来自教育行业。二是优质教育资源向待遇好、职称好评的学校聚拢,加剧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平衡。前不久,《人民日报》的报道《乡村教育短板:优秀老师被城市挖走》反映的就是这一现象。
值得欣慰的是,此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一个重要着力点,就是从制度上解决上述弊端和问题。首先,在顶层制度设计上,直接打破基层中小学教师原有的职称“天花板”,让基层教师也有成为“教授”的机会,拓展了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空间。其次,职称评定更加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以及向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无疑会让教师更加愿意在一线从事教学,也更有动力去农村和边远地区执教,这样自然就能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同时,此次改革也非常注重执行层面的公平公正,比如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比如“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等,这些举措不仅让职称评定更加科学、公开透明,也将促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广大中小学教师是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关乎全国中小学教师的切身利益,更关乎我国基础教育的稳定和发展。当下,改革的重点和方向已经明确,接下来的关键就是执行和落实。期待各地都能迅速行动起来,尽快把这个教师节前送出的“大红包”传递到所有中小学教师手中,进一步夯实基础教育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