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8.02.2017  17:37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将3起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正定县南牛乡西杨庄村党支部书记韩江水违规为其女儿操办婚宴问题。2016年4月30日,韩江水为其女儿操办婚宴,设宴席共计26桌,超出规定桌数。韩江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鹿泉区第三中学工会主席孙家岭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6年5月至9月,孙家岭任鹿泉区第三中学副校长期间,独自使用一间17平方米办公室,超出规定标准。孙家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灵寿县粮食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5年,时任灵寿县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苏金锁安排该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兼会计付淑花和出纳苏琳,从该局下属企业列支73300元,用于给局工作人员发放补贴,其中班子成员领取15900元。苏金锁、付淑花、苏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5900元违纪资金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准时间节点,守住重要年节假期,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要密切关注隐形变异“四风”新动向,畅通监督渠道,运用科技手段,露头就打、寸步不让,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要坚持领导干部严于普通党员,一把手严于其他领导干部,对规避组织监督,不收敛不知止、继续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

中共石家庄市纪委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