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亮剑官员“亲缘腐败”

23.10.2014  11:00

一人当官全家发财”将难以遁形

近日陆续公布的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通报显示,14个被巡视的对象中有7个地方和单位出现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中央巡视组聚焦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意味着将干部亲属等“易腐人群”纳入反腐视野。那种“一人当官全家发财”的“亲缘腐败”将难以遁形。

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屡见不鲜

近期,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一轮巡视陆续公开巡视整改情况。在14个被巡视省市和单位中,有7个地区、单位存在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现象,个别地方问题突出。

山东省存在“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工程招标、土地转让问题”,宁夏存在“一些领导干部子女及其亲属违规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园林绿化等”问题,河南省“市县主要负责人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新疆“领导干部亲属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巡视中发现的违规现象受到处理。河南省共受理科级以上干部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线索148起,其中厅级干部17人,处级干部35人,科级干部96人。甘肃对存在个人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16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7人、诫勉谈话51人、降低基本退休金1人。

那么,子女亲属违规经商与领导干部发生腐败到底有多大关联性?江西专项治理期间,各地各部门通过自查发现涉及利益冲突方面的问题2000余个,立案查处的已达110余人。数据说明,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与领导干部腐败的“关联度”相当高。

家庭内部“官商结合

一位纪检干部介绍,在查办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涉及腐败的案件中,基本上,手法和途径可分为以下三个类型:

——“官商权钱利益互补型”。家庭成员有人当官,有人经商,“权为商开路,商为权巩固”。在山西运城的“房媳”事件中,以“房媳”张彦、公公孙太平为核心的运城孙家是典型的家族内“官商合作”,该家族成员多人在运城市担任公职,分布在公、检、法、纪委以及政府各职能部门,同时家族还经营着企业。

——“借壳捞钱型”。一些干部子女经商办企业并不从事实际业务,其公司只是进行贪污受贿的“”。刘铁男与刘德成父子具有该特征。根据检方的起诉书,刘铁男帮助南山集团解决3万吨氧化铝购销合同,南山集团董事长将购销差价中的750万元人民币汇入刘德成控制的公司;刘铁男帮助张爱彬在北京成立广汽丰田汽车销售店,张爱彬将新公司30%股份送给刘德成。

——“利益集团交换型”。这种腐败形式一般是领导干部先施惠于下级、商人,再打招呼让其“照顾”自己的亲属。中央编译局博士后吴晓林介绍,这种算是家族内“官商结合”的“高级形式”,难以发现、查处。

监督领导“身边人”需制度落地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蔡志强说,此次巡视意味着领导“身边人”等靠近权力的“易腐人群”,已经被纳入反腐视野。

事实上,干部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是个老问题,规范干部亲属子女经商行为一直是反腐败的“重点地带”。中央纪委监察部廉政理论研究中心的一份调研报告表明,仅从1979年至2011年,共有58次中央纪委全会、110余项法律法规及政策涉及防止干部亲属官商利益关联内容。

但为何这么多的法规管不住干部亲属子女伸出的“谋利之手”?南京师范大学政治系教授谢世诚认为,监管边界、标准模糊以及约束机制缺乏操作性,是造成法规难以落地的重要原因。

一位纪检干部举例说,如对于“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能在该领导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规定,在实际监督中如何界定“领导管辖的业务范围”“与公共利益冲突”两个问题,就存在操作难题。

中央巡视组将相关问题‘揭开盖子’,表明了中央将坚决查处相关问题的态度。”反腐问题专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任建明说:“领导干部可以用党纪国法来规范,其亲属子女出现问题应该如何处理?这些都需要在今后进一步明确。” (新华社电)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