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阿联酋互免公务、公务普通护照人员签证
各办证单位:
自2016年1月1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护照人员签证的谅解备忘录》修订文本正式生效,互免签证范围扩大至中方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人员。请各单位为因公赴阿团组开具出境证明。
特此通知。
领事司签证处
201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