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三十年座谈会在京召开
中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三十年座谈会今日在北京召开。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出席会议并讲话。
周生贤说,2014年是中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事业不平凡的一年。今年3月,习近平主席在海牙举行的核安全峰会上提出了中国的核安全观。今年7月,中国核安全监管机构迎来成立30周年。今天,我们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第三届技术与科学支持机构会议召开之际,召开座谈会,共同回顾中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30年历程,总结30年监管经验,展望未来发展蓝图,这是中国环保发展史上很有意义的一件大事。过去30年间,中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事业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广阔舞台上,从无到有,历经风雨,不断发展壮大,中国的核安全监管队伍已成为世界核安全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
周生贤指出,30年来,中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认识不断深化,地位明显提升。核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公众健康、事关经济发展、事关社会进步、事关政治稳定,乃至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必须推动核与辐射安全事业理性、协调、并进发展,确保核能开发和利用不会危及环境和公众健康,切实履行国际义务责任,为全球核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周生贤指出,30年来,中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取得良好业绩,成就可喜可贺。弘扬了核安全文化,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根本方针。建立了核安全法规、制度体系,已形成包括1部法律、7部条例、29部部门规章、89部导则的法规体系,开创性地施行了分阶段审批制度以及全过程监督模式等机制,逐步实行了一系列针对中国监管实际的制度。构建了行政机关、地区监督站、技术支持单位三位一体、完整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组织体系,汇集了一批具有较高安全素养和技术能力的人才,为事业发展提供了组织和人才保障。引进和配备了一批软件和硬件设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校核计算和独立验证能力、核安全监督检查能力、辐射环境监测能力、事故应急能力、核安全技术研发能力和公众沟通能力取得了进步。
周生贤指出,30年来,中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必须牢牢把握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特有规律,培育系统性的安全文化,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纵深防御要求,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必须坚持把核与辐射安全作为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发展的生命线,坚持一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活动都必须全面贯彻“独立、公开、法治、理性、有效”的要求,坚守“认真、严谨、质疑、保守”的思想、态度和作风。必须坚持依法监管的基本原则,坚持审评从严、监督从严、执法从严,对违反核安全法规的行为绝不姑息,严惩不贷,保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必须注重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构建完备的环境监测和事故应急体系,确保核事故一旦发生就能有效应对。
周生贤指出,30年来,中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把握住了主要矛盾,需要传承并发扬光大。表现为准确把握住了规律的可知性和人类认识的局限性的矛盾,既要相信人类有能力处理好核安全问题,也不要盲目乐观,要采取纵深防御的原则和多重保护的手段,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问题。表现为准确把握住了必然性和偶然性的矛盾,既要做好源头防范,不断提高安全功能的保障能力和可靠性,尽一切可能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又要做好应急处置,具备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有效缓解事故的负面影响,让群众健康免受侵害、让社会稳定免受干扰、让资源环境免受污染、让公私财产免受损失。表现为准确把握住了整体安全与局部安全的矛盾,既要对安全问题系统考虑、系统管理,又要注重微观管理,提升整体安全水平。
周生贤最后强调,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中国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发展核电,切实发挥核能的基础性能源作用,以确保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减少碳和污染物排放。中国将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致力于推进核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坚定不移地增强自身核安全能力,坚定不移地参与构建公平、合作、共赢的国际核安全体系,坚定不移地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主导的核安全国际合作,坚定不移地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为实现持久核安全继续作出努力和贡献。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李干杰主持会议并作总结发言。他指出,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经历了起步探索、整合提高、快速发展三个阶段。当前,我国正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未来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领域的首要任务是完成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的现代化。通过夯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大厦的四座基石,即法规制度基石、机构队伍基石、技术能力基石、精神文化基石;构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大厦的八项支撑,即审评许可支撑、监督执法支撑、辐射监测支撑、监测事故应急支撑、文化培育经验反馈支撑、技术研发支撑、公共宣传沟通支撑以及国际合作支撑,不断推动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稳步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