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
2016年4月,京津冀三地签署民族工作《合作框架协议》。
我省民族教育得到长足发展,形成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完整的教育体系。图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各民族学生愉快地生活在一起。
民族工作示范村唐山太阳峪满族风情村。
石家庄市北新街社区“民族一家亲”文艺汇演。
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课堂、进书本、进学生头脑。
全省第四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上演出的节目《美丽的草原我的家》。
壮美燕赵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化的重要发祥地。自古以来,各民族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繁衍生息、交流交融、相互依存、和睦相处,共同创造了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新中国成立后,我省先后建立了孟村回族自治县、大厂回族自治县、青龙满族自治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和滦平、隆化、平泉三个民族县。目前,全省少数民族人口357万,居全国第九位。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抢抓机遇、用好政策、增进团结、加快发展”四个关键,突出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两个重点,完善机制,开拓创新,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各族人民同心同德、携手并肩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途上大步向前,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了重要贡献。
紧抓发展“总钥匙”,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顺应各族群众新期盼”,“支持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我省民族聚集地方多处在山老边穷地区。那里有风光秀美的山川,但经济社会发展也存在短板。事实表明,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只有加快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才能确保民族地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我省高度重视做好民族工作,不断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助力民族地区跑上发展高速公路。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全省民族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民族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加快我省民族地区发展,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等,制定了一系列含金量较高的差别化支持政策。
抢抓重大战略机遇,推动京津冀民族工作协同发展。今年4月,北京、天津、河北签署民族工作《合作框架协议》,就共同建设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共同帮助民族自治县(民族县)、民族乡发展,共同打造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示范带等9个方面达成合作共识,并制定了统筹协调、横向合作、信息共享、能力提升等4项工作机制。
始终坚持帮扶民族地区的现场办公制度,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改革开放以来,省政府每年组织省民委委员单位和省直有关部门到自治县(民族县)进行实地考察、现场办公,给资金、给项目、给政策、给技术、给优惠。“十二五”期间,省政府累计组织现场办公9县次,确定帮扶项目2255个,涉及帮扶资金350.85亿元。在省一级带动下,形成省到自治县(民族县)、市到民族乡、县到民族村的三级现场办公模式。
积极打造特色村镇和民族工作示范村,带动全省民族乡村科学发展。先后两批100个民族村被列为民族工作示范村和特色村寨创建活动试点,投入资金11.2亿元,实施创建项目592个,创建活动给少数民族群众带去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集中打造环京津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示范带。目前,全省共80个特色村镇,其中20个列入国家民委名录,9个被国家民委命名挂牌。特色村镇分别被列入我省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三个实施意见。
认真贯彻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推动民族地区加快产业发展。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光为绿色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蓝鸟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民品企业入选“百家壮大工程”企业,定州伊利乳业有限公司、承德神栗食品有限公司等20家民贸民品企业入选“千家培育工程”企业。民贸民品龙头企业的发展,极大地带动了民族地区产业升级。
一系列措施的实行,推动民族地区综合实力显著提升。截至2015年,全省自治县、民族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72亿元,人均生产总值31522元,较2010年分别增长55.3%、48.7%。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2162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532元,较2010年分别增长50.4%、69.5%。大厂回族自治县被国家民委授予首个“全国民族自治县(旗)科学发展示范县”称号。宽城满族自治县经济综合实力由承德市末位跃升至首位,从全省后30位跻身前20强。
守好团结“生命线”,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各族干部群众都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各民族要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
促进民族团结是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我省始终坚持把搞好民族团结作为第一职责,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每年9月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普及民族政策、民族法规、民族知识,大力宣传发展成果。开展“中小学民族团结第一课”“民族一家亲”文艺下基层、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送科技、清真寺“民族团结宣传周”等活动,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营造“两个共同”,即“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三个离不开”,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五个认同”,即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的社会氛围。积极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新思路、新形式,培育、推广不同类别的先进典型。经过几年努力,全省涌现出唐山福乐园社区、石家庄北新街社区、邯郸隆润纺织有限公司、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保定清真北寺等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样板,成为全省民族工作的品牌和亮点。
不断探索城市民族工作新模式。通过创新城市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完善权益保障、就业指导、困难救助、纠纷化解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城市少数民族群众的管理与服务。以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不断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省民族宗教事务厅与青海省民委签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跨区域协调合作机制协议书,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输入、输出地“两头对接”机制,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
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省、市、县(市、区)已经形成表彰机制。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受到县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有2800多个。近五年来,先后有83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被国务院和国家民委命名表彰,大厂回族自治县等多个民族团结模范集体的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全省上下学先进、做模范,积极投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蓬勃发展,使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燕赵大地绽放。
繁荣少数民族文化,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解决好民族问题,物质方面的问题要解决好,精神方面的问题也要解决好。近年来,我省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战略任务来抓,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各民族“五个认同”意识,不断夯实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思想基础。
大力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弘扬和传承,多次举办全省少数民族文艺调演和少数民族书画展、摄影展,培养、推出一大批少数民族文艺、文化新人。少数民族文艺调演已成为我省一个具有鲜明特色和广泛影响的文化品牌。今年全省第四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成功举办,32台精彩节(剧)目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格、鲜明的地域特色和强烈的时代气息。我省倾力打造的精品剧目大型河北梆子历史剧《六世班禅》,于8月24日进京参加全国第五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调演、会演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搭建了良好平台。
在少数民族聚居的社区、乡镇成立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站、书画社、秧歌队、京剧社等群众性文化团体,“人人展一展歌喉,家家亮一亮绝技”已成为民族地区的一个风尚。大厂回族自治县评剧歌舞团深入生活、扎根农村,编演了许多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剧目,被树为全国文化战线上的一面旗帜。丰宁滕氏布糊画和剪纸等传统民族文化艺术精品享誉国内外,已成为文化产业的龙头,丰宁满族自治县被文化部命名为“全国民间剪纸艺术之乡”。
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古迹和历史遗迹保护,建立了一大批民俗、民风博物馆,500多处少数民族古迹得到恢复。少数民族的古籍编纂工作初见成效。截至目前,我省已收集整理满族碑文100余块、满族家谱35份、回族家谱43份,登记民族古籍书目15000余册,整理经卷、诰奉、民间故事等2万多份,整理出版了蒙语、汉语合璧的《八沟厅备志》和《承德道服役全书》《承德少数民族家谱集》等书籍,为传承民族文化奠定了基础。
发展民族教育、体育、科技等社会事业,推动民族地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始终把民族教育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民族地区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及主要指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加大教育投入向民族地区倾斜力度,为提高民族教育发展水平提供有力资金、师资支持。
积极推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发掘和普及。建好、管好、用好全省21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举办全省民族运动会、组团参加全国综合或单项传统体育项目赛事,不断加大少数民族体育人才培养力度。
扎实推进为民族地区送科技活动。“十二五”期间,累计安排民族地区科技惠农项目132个、资金1462万元,支持100多个村建成三农“网络书屋”,成立120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建成80个科普示范基地、20个科普服务站,为强化民族地区科技和智力支持奠定良好基础。今年以来,省民族宗教事务厅会同省科协,组织食用菌和牛羊养殖等农牧业方面的专家,先后赴唐山、张家口、邢台等地的贫困民族村开展“送科技”活动,手把手教授农民掌握实用技术,受到各族群众交口称赞。
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选拔使用,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事务厅联合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意见》,对市、县级配备和培训少数民族干部提出明确要求。全省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为阵地,对少数民族干部有计划、分批次进行培训。
我省精心选拔后备干部,做好重点培养工作。对综合素质较高的少数民族干部,各级组织部门及时纳入视野,制定专项培养锻炼计划。通过有意识地多层次、多岗位交流,使他们经受全面锻炼,加快成长步伐。自2000年以来,已经有600多名少数民族干部挂职得到锻炼,其中200多名得到提拔。目前,全省有少数民族干部6.5万人,占干部总数的6.4%;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1189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6.8%,均已超过少数民族人口所占比例。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对加快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整个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素质,调动少数民族干部的积极性起到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