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唐山市委九届六次全体会议举行
12月24日下午,中国共产党唐山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在燕山影剧院举行。
出席全会的有市委委员48人、候补委员11人。
全会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市委书记焦彦龙作重要讲话。
全会讨论了市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唐山市委关于加快建设法治唐山、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学军就《实施意见(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市委常委会报告指出,2014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市委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在应对困难挑战中奋力前行,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着力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全市经济增长缓中趋稳,结构调整稳中有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报告从八个部分对市委常委会一年来抓的工作进行了总结: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二是着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三是加快打造以曹妃甸为龙头的沿海经济增长极;四是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五是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六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七是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八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就市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市委《关于加快建设法治唐山、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讨论稿)》进行了分组讨论。在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市委常委会工作报告总结2014年工作客观实在、重点突出,实事求是地反映了一年来市委常委会带领全市干部群众所做的工作。认为《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符合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和省委关于依法治省的具体安排,对依法治市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现实问题作出了有力回答,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符合唐山实际,思路清晰、方向明确、措施可行,能贯彻、能落实、能遵循、能操作,是推进法治唐山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必将开创法治唐山建设新局面。会议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表决,与会市委委员一致同意,予以通过。
全会闭幕时,焦彦龙作重要讲话。他指出,这次全会是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今年工作,深入分析当前形势,准确把握本地本单位面临的机遇、优势和挑战,精心谋划好明年工作的思路、目标和举措,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唐山发展再创新辉煌。
焦彦龙强调,要切实增强推进依法治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推进依法治市是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再创唐山新辉煌的重要保障,也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必须把依法治市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推进。
焦彦龙强调,要牢牢把握建设法治唐山的方向重点。要把中央、省委的要求部署与唐山实际紧密结合,把科学立法作为前提、严格执法作为关键、公正司法作为最后防线、全民守法作为基础工程,提高立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司法公正,促进全民守法,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反映中央精神、体现唐山特点的依法治市之路。尤其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丰富提升法治唐山建设目标内涵和工作举措。
焦彦龙强调,要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市的能力。领导干部要适应依法治市的新要求,在学法上更加全面深入,系统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在思想深处树牢法律至高无上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在守法上更加严格自律,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紧绷党纪国法这根弦,把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作为基本工作准则,时时以宪法法律为准绳,处处接受组织、群众的监督,做到言必合法、行必守法;在用法上更加积极主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养成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习惯,争做法治型领导干部。
焦彦龙强调,要狠抓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将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好根本方向,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推动任务落实。要砸实工作举措,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行为;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注重发挥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职能作用。要严格监督考核,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检查督导,确保各级干部不逾红线、依法用权。
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全会在雄壮的《国际歌》声中闭幕。
列席全会的有:市纪委常委;不是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市四大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其他副厅级党员领导干部,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市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员主要负责同志,市人大、市政协各委员会党员主要负责同志,市属及以上骨干企业、有关院校党员主要负责同志,我市党的十八大代表、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和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中的部分基层同志列席会议。
党外市级领导干部,市直有关单位不是中共党员的主要负责人应邀全程列席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