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等19个城市入选中国“国家森林城市”

11.10.2017  14:16

  中新社河北承德10月10日电 (记者 陈溯)在10日召开的2017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上,河北省承德市等19个城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当天,中国国家林业局批准河北省承德市,吉林省通化市,安徽省铜陵市,福建省福州市、泉州市,江西省上饶市、赣州市、景德镇市,山东省日照市、莱芜市,湖南省张家界市,广东省佛山市、江门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四川省攀枝花市、宜宾市、巴中市,云南省临沧市,陕西省安康市等19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国家森林城市”称号2004年起开始授牌,涉及森林覆盖率、森林健康、公共休闲、生态文化、乡村绿化等方面的38项评价指标。贵阳是中国的首座国家森林城市,到如今,中国已有137个城市获此称号。按照规定,需对当选城市每3年组织一次复查。

  近年来,中国逐步将森林城市建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中国国务院将森林城市工程列入“十三五”(2016年至2020年)165项重大工程项目之中。国家林业局编制了《全国森林城市发展规划》,颁布了《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林业行业标准等,各地政府把森林城市建设摆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

  中国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在当天的会议上表示,对于国家森林城市评选,下一步要坚持因地制宜、分区推进,注重过程、看重实效,严格程序、严格审批,持之以恒、越建越好等四个原则,扎实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据全国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贾治邦介绍,关注森林活动自1999年启动以来,覆盖面越来越广,影响力越来越大,特别是近十年,关注森林活动着力抓住中国林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点问题,连续举办城市森林论坛或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推动森林城市事业快速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