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专项资金将大力支持30个地市防治重金属污染

03.07.2015  16:34

  从环境保护部获悉,中央财政近日下达专项资金约28亿元,用于重点支持等30个地市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2015年5月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组织开展了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竞争性评审工作,择优支持一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开展综合整治,以提高专项资金效益,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并与“十三五”规划衔接。

  这标志着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进行了重大改革,改变过去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到省的方法,将《规划》重点任务和资金分配联动起来,突出防治重点,以区域整体绩效为导向,通过组织各地竞争申报,择优支持,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

  通过初步审查和现场竞争评审,考察了申报区域污染治理的紧迫性、方案的合理性、基础工作条件、保障措施等,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确定对综合排名前30位的地市(下辖38个重点区域)予以支持。中央资金也将连续三年对重点区域进行支持,其中2015年下达资金279315万元,用于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同时,根据2014年度《规划》实施考核结果,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市,资金安排按一定比例予以扣减。(实习生李丽)

  附:2015年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地市名单

  排名省份地市

  1甘肃白银市

  2湖南常德市

  3湖南湘潭市

  4湖南娄底市

  5浙江湖州市

  6四川凉山州

  7广西河池市

  8湖北荆门市

  9陕西渭南市

  10云南昆明市

  11江西赣州市

  12湖南邵阳市

  13青海西宁市

  14湖南岳阳市

  15贵州毕节市

  16湖南益阳市

  17贵州六盘水市

  18青海海西州

  19湖南衡阳市

  20湖南张家界市

  21云南曲靖市

  22广东东莞市

  23湖南湘西州

  24湖北孝感市

  25山东烟台市

  26贵州铜仁市

  27湖南长沙市

  28重庆大足县

  29广东韶关市

  30湖南郴州市

  据悉,以上获专项资金支持的30个地市是通过竞争排名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