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我省向64个县配送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

07.08.2015  18:47
      本报讯(记者张清华)8月6日,省民政厅在省救灾捐赠中心举行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发放仪式,向全省64个多灾易灾的县级民政部门配送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

  据了解,为提升基层民政部门救灾应急能力,使其切实履行好灾害救助工作职能,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安排专项资金,采取统一采购、统一配置、统一标识的方法,为全国中西部地区1096个多灾易灾县配发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其中分配给我省64辆。 

  省民政厅要求,救灾应急专用车辆要专车专用、安全使用、不准挪作他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救灾应急专用车辆严禁驾驶出入、停放在各旅游景区(灾区除外)、高档娱乐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