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5个县市区退出贫困县序列
河北省政府9月29日发出通知,正式批准平山县、广平县等25个县(市、区)退出贫困县序列。
这25个县(市、区)是:平山县、青龙满族自治县、魏县、平乡县、威县、易县、平泉市、盐山县、武邑县、饶阳县、阜城县等11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广平县、馆陶县、博野县、孟村回族自治县、东光县、献县、内丘县、南和县、临西县、任县、枣强县、吴桥县、鸡泽县、邯郸市肥乡区等14个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区。
这是继去年望都、海兴、南皮3个贫困县退出后,河北省第二批退出的贫困县,是河北省脱贫攻坚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河北省扶贫脱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行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不断优化政策供给,强化工作措施,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推动、亲自督导,多次深入贫困地区调研指导,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各有关市和贫困县(市、区)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全局工作,下大力推进产业、就业、科技扶贫,稳步提升“三保障”水平,不断增强贫困地区的内生动力,有力促进了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和可持续发展。
考核评估检查坚持把较真碰硬、从严从实贯穿工作全过程。笔者从省扶贫办获悉,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和《河北省贫困退出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在县申请、市初审的基础上,11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经省级验收、社会公示和国家专项评估检查等程序,均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省政府批准退出。14个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经省级验收、社会公示和专项评估检查等程序,均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经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省政府批准退出。
脱贫不脱责任、不脱政策、不脱帮扶、不脱监管。笔者从省扶贫办了解到,25个县(市、区)退出后,将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防止出现松劲、懈怠,始终保持攻坚态势。加大对剩余贫困人口的帮扶力度,继续巩固发展脱贫成果,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脱贫攻坚期内,这25个县(市、区)的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确保脱贫退出的稳定和可持续;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