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法院:严格遵守“十条禁令”确保“双节”风清气正

30.09.2014  13:39

      国庆重阳将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强化干警纪律意识,南和法院将《自觉遵守“十项禁令”,确保“双节”风清气正》的电脑屏保安装到所有电脑屏保上,并且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以及时发挥教育提醒作用。南和法院将严格按照“十条禁令”的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收送礼品、公款旅游等违纪行为。

    “十条禁令”的具体要求是:一方面,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安排的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宴请和在内部食堂、招待所、培训中心组织超标准公务接待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花卉、土特产品等节礼;严禁组织名目繁多、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和用公款购买景区景点、文化娱乐场所的门票;严禁以培训、考察、休假、度假等名义组织各种形式的公款旅游。

      另一方面,严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和向下级部门、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主摊派有关费用及接受各类资金捐助;严禁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馈赠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接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组织的高消费健身、娱乐和旅游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涉足色情服务场所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借用企事业单位的车辆,“两节”期间所有公务用车一律实行封存停驶,执行公务必需的公务用车应由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严禁超标准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喜庆事宜、收钱敛财和党员干部违规参加他人组织的除婚丧嫁娶以外的喜庆事宜宴请活动。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