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实现村民事务党员代办制全覆盖
“没想到在家就领到了贫困补助,真是多亏了村里的党员代办员。”东光县灯明寺镇杜庄村孤寡老人郑亚茹感激地说。为开展好以“服务群众”为主题的共产党员志愿者全覆盖活动,东光县以推行村民事务代办制为活动载体,引导党员参与村民事务代办工作,切实加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党员如何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和群众的需求,为村民提供更加有效的服务,成为当前农村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充分调研、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东光县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行村级事务帮办代办制度的实施方案》以及《东光县推行村级事务帮办代办制度服务手册》,将村内有代办能力的党员纳入代办队伍,并将涉及低保、户籍、生育、医保、就业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54项事务纳入代办内容,要求党员干部严格按照代办程序,为群众提供“一条龙”代办服务。同时,根据党员自身特点和能力,分别设置了便民利民、扶贫帮困、治安稳定、卫生保健、环境维护等党员志愿服务岗位,2000余名农村无职党员开始走上新的“岗位”。
为使村民事务代办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东光县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标准,逐步建立完善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全程代办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并统一制作了村民事务代办联系卡、服务窗口告知单、代办工作流程图等。
“俺们村离镇政府28里地,离县城70多里,办事非常不方便。现在,县里推行村民事务代办制,村民的事由党员代办,真是解决了村民生产生活上的难题。”大单镇西芦塘村党支部书记杜卫柱说。
目前,全县447个村全部推行了村民事务党员代办制,现已为群众办理代办服务1000余项,帮助村民730余户。(记者郭彬 通讯员柴庆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