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消保委发布专项消费警示 购买老年药品保健品要擦亮眼睛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在温州各大报纸上发现几则以赠书为诱饵的涉嫌夸大产品功效宣传广告,如《百岁老中医醋疗降压大揭秘》称“醋源素软胶囊”可治疗高血压、《专家诊治耳鸣耳聋》称“霍氏生发宝”可治愈耳鸣耳聋等,宣传手法如出一辙,或“挂羊头卖狗肉”,或虚假宣传保健品的医疗功效,诱导、误导老年人上当受骗。为此,温州市消保委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老龄委发出消费警示,提醒老年消费者在选购药品、保健品时要擦亮眼睛,理性消费。
看清批号
在选购药品、保健品前,应看清楚所选的“字号”。目前,国家准字号药品分五类,批准文号有五种形式:中药制剂(中成药),国药准字Z……(8位数字);化学药制剂,国药准字H……(8位数字);生物制品,国药准字S……(8位数字);进口分包装药品,国药准字J……(8位数字)。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食健”字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或“卫食健”字+(4位年份号)+4位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食健”字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或“卫食健进”字+(4位年份号)+4位顺序号。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保健食品需在外包装上标有特定的保健食品标志(蓝色帽状,俗称“小蓝帽”),下面标有批准文号。
问明功效
药品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分、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适用症状、禁忌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保健品标签或说明书上不得有明显或暗示治疗作用以及夸大功能作用的文字,不得宣传疗效作用,必须标明主要原(辅)料,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保健作用和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和适宜的食用量,规格、保质期、贮藏方法和注意事项,批准文号、卫生许可证文号、保健食品标志等。
同时,国家规定一种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一般不多于3条,否则就有可能是问题产品。如果宣称有治疗功效,就有可能涉嫌违法。一些不法分子打“擦边球”,在宣传单上夸大医疗功效,而产品包装及说明书上却没有违规,消费者要现场问清楚,并以产品包装及说明书为准,不可轻信宣传单或口头承诺。
查实数据
据了解,老年人药品、保健品的消费渠道大致有以下几种:亲朋好友介绍,听取健康讲座,电视、报纸等广告宣传,营销人员推荐等。老年人购买药品、保健品时往往存在一定冲动性和盲目性,很少有人会对其真伪性进行查实。建议老年消费者在认准标志和批准文号的同时,自己或家人通过网络、电话等向相关部门核实批号真伪。
及时维权
目前,药品、保健品消费领域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一是将保健食品当药品宣传,夸大功效,甚至伪造国家药品批准文号、专利证号;二是虚构企业名称、产品产地,一旦发生纠纷,玩“人间蒸发”,导致消费者投诉无门;三是利用老年人科技知识水平相对较低、防范意识较差等弱点,采取“高科技”概念误导、“免费服务”诱导、雇托诱骗、免费馈赠诱惑等骗术,欺骗老年消费者购买其产品。
为此,温州市消保委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应理性对待各类促销活动,谨防消费陷阱,对来路不明的“好心人”要多留个心眼,尽量到正规合法的商店购买,注意索取和保存相关消费票据及凭证。
来源: 中国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