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专员办:“四坚持”有效推进内部控制建设
一是“有依据”,坚持依法行政。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原则,对现有各类工作进行梳理,确保各项工作授权充分、有法可依、依法行政。为实现内控建设全覆盖,河北专员办紧密结合专员办内设机构调整和职能转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对照各自岗位、职责查授权、理程序,做到有案可查、有规可循。特别是对职能转变过程中一些调整事项,本着“从新不从旧、从严不从宽”的原则,进行重点研讨论证,完善、梳理授权和具体依据,将内控建设贯穿到各项业务流程和具体环节上。
二是“有目标”,坚持任务分解。按照目标明确、权责对等的原则,我办将各类业务、综合管理工作进行分解,细化到项、分解到岗、明确到人。结合各项工作要求,针对项、岗、人,制定内部控制的具体任务和目标。一方面,将各项工作根据内容、流程、范围等分解到具体细项,每个细项明确内控目标,并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通过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关键岗位双保险、相对独立的报告制度等措施,形成横向纵向相互制约监督的工作机制,人人处在监督与被监督的双重位置上,有效防控行政风险和廉政风险。
三是“有效率”,坚持服务为本。按照全面防控风险、兼顾工作效率的原则,确保内部控制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改进和反馈全过程,贯穿各项工作流程和各个环节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尤其强调各个环节的时效要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防止以“小”充“大”,增加不必要的环节、重复设置流程,降低工作效率。在确保风险控制链完整顺畅的同时,选择关键业务、核心环节和重点岗位进行重点防范。最大限度缩减外部审批、内部管理环节,强化各环节的时间要求,提高审批效率,最大限度降低时间成本。
四是“有担当”,坚持职责明确。按照一岗双责、定岗定责的原则,我办将内控制度作为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的延伸,强化责任意识。内控建设的核心是促进规范履行职责,在综合考虑职责分工、业务范围、风险水平和人员能力等基础上,明确岗位要求、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同时,倡导和推进内控文化建设,倡导担当精神,强化工作质量和成果考核,强调职、责、绩三者对等,调动全办同志积极性,鼓励大家主动作为、勇于担责,杜绝消极应付和互相推诿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