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放管服”的角度探讨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审计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国家及地方出台一系列涉及项目建设其他费用有关的文件,取消了部分项目建设其他费用服务收费,放开或降低了部分项目建设其他费用服务收费标准。因此,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探索项目建设其他费用审计的侧重点,提出完善管理与服务的路径建议,是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由于目前各地政策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文基于青岛市政策标准,就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审计进行探讨。
一、工程建设投资的构成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的特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规定,工程建设投资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三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一般可分三类:第一类指建设用地费;第二类指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第三类指与未来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
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其他费用),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单个费用较小,总额占投资的比重也不大;二是种类较多,既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又有经营性收费;三是每项费用都有政策要求或标准,计算较为繁杂;四是涉及单位较多,社会关注度高。
二、影响项目建设其他费用收费标准的主要文件及精神
(一)2014年7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573号),决定自2014年8月1日起,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放开除政府投资项目及政府委托服务以外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4项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2015年2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全面放开以下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主要为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环境影响咨询费5项专业服务价格。
(三)2016年6月22日山东省物价局发布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综发〔2016〕58号),对《山东省定价目录》相关事项予以明确,自2016年7月15日施行,涉及项目建设其他费用的主要有:
一是城建档案技术咨询服务费等收费标准授权市人民政府制定;二是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等收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三是取消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费等部分服务收费项目;四是放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等部分服务价格。
(四)2016年11月8日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编制实施的《青岛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2016版)提出收费项目标准及政策依据。
(五)2012年6月29日青岛市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告》(青政发〔2012〕30号),自2012年7月1日起,降低16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
三、项目建设其他费用审计的侧重点
在日常对项目建设其他费用审计中,经常遇到以下六类问题,应作为审计的重点,一是超最高限额标准、超开支时间范围、超支出范围,例常遇到项目建设管理费超《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规定;代建管理费不高于本项目建设管理费,审计中时常出现有的以监理费标准计取,有的以协商的名义计取,但都高于项目建设管理费;二是费用交纳主体不合理,例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规定交易双方各交纳50%,由于费用较少,经常出现一方交纳情况,另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交纳(招标文件未约定在投标报价中计取、并代交);三是收取费用的基数、系数、类别不合理,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时常出现费用计算基数、系数、类别不合理情况;四是费用套用标准不合理,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提供的是消耗量定额计价成果,却是按照清单计价标准计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五是费用计算不合理,例采用消耗量定额计价成果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计算应按定率收取,实际却是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六是按预缴费用全部列入结算,例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除以上经常遇到的情况,按照目前的服务收费政策,对国家、地方放开或取消服务收费项目,应以政策实施日为基准,采取“前事前办法,后事后办法”的原则进行审计;对政策延续的收费项目,应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及程序规范。按照政策差异,宜将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划为三类项目,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
(一)取消的收费项目审计的侧重点
取消的其他费用收费项目主要有: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费,国土部门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费,地震部门地震安全评价费,气象部门防雷设计图纸审核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费、雷电灾害风险评估费、防雷产品测试费、土壤电阻率测试费费。依据青岛市《青岛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2016版),应以2016年11月8日为节点,重点关注取消收费项目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彻底、是否存在变相收费、“抢跑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促使政策放得透彻,相关部门管得到位,政府服务提质升档。
(二)放开的收费项目审计的侧重点
全面放开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环境影响咨询费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放开实施时间为节点,同时考虑地方配套政策落实时间,进行审计。
1. 2015年3月1日前的项目其他费用,应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着重落实青岛市《关于进一步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告》执行情况,审查降低16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是否落实到位。
2. 2016年11月8日后,对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等5大类其他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后,双方可以参考有关标准并以实际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市场供需和物价变化为定价基础,结合项目规模、工程等级、技术难易程度以及服务深度等确定其他费用服务费额度,使之客观合理地体现相关服务的价值。
3.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11月8日,可以考虑双轨并行政策,按上
述二条原则执行,但总体上不宜突破青岛市《关于进一步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告》的收费标准。
(三)延续的收费项目审计的侧重点
延续的收费项目审计应关注三点,一是及时掌握国家及地方有关收费标准及配套政策;二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国家及地方降低有关收费标准政策加快,应注意文件政策的时间节点;三是准确把握国家及地方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相关文件,及时了解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做到费用该降尽降。
四、完善项目建设其他费用管理与服务的路径
市场参入的各方,应明确各自职责,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及服务质量,使项目既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服务方取得合理报酬,又高效优质完成中介服务工作。
一是对于在投资项目招投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内的其他费用,应明确服务的内容、质量及时间要求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信誉良好的中介单位。
二是可以建立相关中介单位备选库,通过公开征集确定政府投资工程各类中介单位备选库及入库服务的收费标准,在一定时期,根据需要在备选库随机抽取中介单位,做到一次招标,多次使用,体现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三是对放开收费的项目建设其他费用,放开前国家及地方有关收费标准、进一步降低的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可以作为双方协商谈判参考。有关政策已考虑了服务内容、成本投入和物价水平,双方可以参考相关标准并以实际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市场供需和物价变化作为谈判定价的基础,结合项目规模、工程等级、技术难易程度以及服务深度等确定项目建设其他费用服务费额度,使之客观合理地体现相关服务的价值。
四是项目建设其他费用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质量及时间应清晰,服务各阶段任务及相应费用明确,减少争议的发生或有争议时比较容易处理。例勘察设计的后续服务极易发生争议,勘察设计合同签订时,应明确后续服务费占勘察设计费的比例,以笔者参入处理的几起设计费索赔看,20%的后续服务费甲乙双方比较容易接受,可以作为合同谈判基础;另例监理的工程资料深度问题,合同应提出明确要求,影像资料应全面、充分反映隐蔽工程施工现状等,合同宜约定占监理费一定比例的保证金,5%的比例可作为谈判基础。
五是行业协会或有关政府机构,可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对违反合同约定或工作规程和服务标准规定,通过降低质量、减少服务、低于成本报价甚至零报价、变相赠送等恶意竞争行为,以及巧立名目强制收费、串通价格等价格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开,对其机构和从业人员,一定时期内不再委托其服务。
(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审计局 于文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