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钱就黑你 黑客盯上电商为哪般

05.01.2015  18:13

    近日,“电商频遭黑客攻击索要保护费”的新闻被曝光,甚至有入侵者表示“给钱,我就不黑你”。这是何等的霸气和嚣张。最终在警方的追踪下,嫌犯落网,他们中最小的16岁,最大的20岁,先后攻击了12家网络游戏公司。但是,受取证成本高、刑事立案标准高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电商想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遭遇瓶颈,电商平台规则亟待法治化。保护好网络商家的合法权益也是保护每一个消费者的权益,别让网络成黑客帝国。

    黑客盯上电商为哪般

    互联网时代,电商崛起,而“保护费”也从现实中扩散到互联网上。如果说现实中不法分子“征收”保护费靠的是暴力,网络上的“保护费”则相对较有“技术含量”,黑客们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攻击电商网站,电商若不接受敲诈,电商网站就有可能瘫痪。技术的“暴力”成了黑客们的武器,“给钱,我就不黑你”成了网络黑客的“游戏准则”。

    网络商家频遭黑客索要保护费,这样的新闻听起来“新鲜”,但事实上,黑客攻击电商的事情从未停止过。2013年4月,美国第二大团购网站LivingSocial遭遇黑客攻击,致使5000万用户资料外泄,但值得庆幸的是并未造成财务损失。2013年3月,国内化妆品电商聚美优品在进行三周年庆活动时遭遇网站瘫痪尴尬,随后有好事者指出聚美的竞争对手乐蜂网同时间也推出了促销活动“桃花劫”,而聚美网站瘫痪很有可能是乐蜂网的战略合作伙伴在背后进行攻击。

    “电商遭遇黑客攻击”这样的新闻为何“少见”,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如果黑客攻击了电商网站,很有可能造成数据外泄。这样的“负面新闻”一旦流传开来,用户对电商的安全性会有所怀疑,所以,家丑和委屈能不外传绝对不外传。但对用户而言,“电商遭遇黑客攻击”被“封锁”,无疑是对他们知情权的侵犯。

    黑客嚣张,也不能仅仅归咎于电商“为求自保”的软弱。有些商家不主动选择报案,是担心公众会认为其运营体制不善而对其信誉产生负面影响;一些商家则因为法治意识淡薄,没有在发现犯罪行为的第一时间固定相关证据,错过了最佳的取证时机,导致诸多电子证据灭失。

    在网络生活越来越重要的当下,公众对电商的依赖性也会越来越强。但由于网络黑客的犯罪低成本低风险、高产出、高利润,甚至朝产业化方向发展。有资料显示,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黑客”技术已不再是少数专业人员和编程人员的“专利”。在南京玄武区检察院办理的相关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从研究生文化到小学文化均有,而且,青少年的比例相当大,18岁到40岁之间的占80%,平均年龄不超过25岁。

    尽管网络黑客向电商敲诈“保护费”,但依照我国《刑法》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根据现行的司法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000元至5000元为起点;两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构成“多次敲诈勒索”。也就是说,一次500元的勒索,恐怕难以入刑。钻了法律的空子,电商除了“自吞黄连”,或者加强自身的技术手段,如果没有太大的损失,似乎很难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互联网时代,网上网下每一个个体的正当权益都应得到有效保护,网络商家维权遭遇的瓶颈,也算是当下互联网时代的一种尴尬。扎紧篱笆,保护网络商家的合法权益,也是保护每一个消费者的权益。(陈方)

     电商平台规则亟待法治化

    不法黑客攻击网站,往往是利用互联网的技术漏洞。而对互联网上的另一个商家群体——电商经营者来说,对他们实施敲诈勒索的人,往往是利用电商平台的制度做文章。

    在互联网迅速发展的趋势下,网络购物已经逐渐成为人们愈发难以离开的重要交易方式。然而,各大电商平台的交易规则设定却不尽完善,导致各方权益游走在于法律之外。在电商发展初期,平台对电商的规范不够,对买方权益保护不足,网络上假货横行、消费者维权艰难的情况比比皆是。而随着国家法律的不断完善,尤其是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电商平台连带责任及7日无条件退款制度之后,平台规则逐步自我进化,加大了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强化了电商责任。

    与此同时,事态却走向了另一面,一些不端者利用现有的平台制度对电商大行敲诈勒索之道。当制度沦为了不法者敲诈勒索的工具,这显然是制度本身出了问题;当制度所赋予的权利能轻易被扭曲滥用,这显然是权责分配不合理。

    前些年,职业差评师频现,以专门给店家恶意差评的方式敲诈电商,这暴露出电商信用评价系统的缺陷。如今,电商平台已经走过了最初的原始积累阶段,走出粗犷式交易、走向公平安全、权责对等式交易模式应是大势所趋。

    还有一种常见的敲诈方式就是“挑错式”敲诈,一些电商为了吸引顾客,炮制成交量,大搞价格战,低于成本促销,或者不顾成本价,承诺无条件退货并主动承担运费。实际上,这本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可是,电商平台往往对之持纵容态度,而这却给蓄意敲诈者留下了不法空间,电商只能对敲诈者逆来顺受,不然就将因违约被扣除保证金。当电商向平台投诉,却时常难以成功,因为平台一般不承认该平台专有交流工具之外的聊天记录及相关证据,这种证据采用规则本为合理,但还须配以配套制度,须禁止买卖双方通过其他工具进行交流,禁止卖方预留其他的沟通方式,将双方的沟通对话完全置于平台的监管之下,才能避免任何一方通过制度外的手段去扭曲制度内原本合理的规则。

    对电商敲诈勒索是违法乃至犯罪行为,可是,受害者取证成本高、警方对网络犯罪侦破难度大、刑事立案标准高等诸多因素,导致电商想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遭遇瓶颈。这就更加凸显出电商平台规则法治化的极端重要性。网络只是提供了资讯与平台,降低了各方交易成本,商品可以打折,而此间所蕴含的各方权利义务却容不得半点折扣。网络只是现实社会的延伸,繁荣网上交易所催生的电商平台帝国,不仅需要遵守国家法律、社会伦理,更需要运用法治思维,打造出一整套平衡各方权益、营造共赢的社区行为规则。

    通过规则的法治化,电商平台不仅要对买卖双方施以平等保护,更须对双方的买卖行为进行同等地合法性审查,真正承担起网络市场守夜人的作用。(舒锐)

编辑: 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