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100%果汁”不含果汁是谁之过
□ 张枫逸
近日,新京报记者分别在街边饮料店、快餐店、超市等购买了5种果汁送去检测,其中3种系商家口中的鲜榨果汁,2种为超市销售的标称“100%果汁”的瓶装果汁。检测结果显示,5种果汁样品中,只有3种样品含有果汁(其中1种仅含少量),另外2种不含果汁。(据《新京报》)
按照消费者的理解,“100%果汁”就是纯果汁,喝起果汁来如同吃水果一样健康。实则不然,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很多所谓的鲜榨果蔬汁就是使用浓缩果汁、果酱、果汁伴侣、果汁粉之类的勾兑而成,不仅营养成分较少,过量食用会导致肥胖、糖尿病等症状,影响身体健康。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一些企业和商家声称销售的是“100%果汁”,实际上果汁只是其中一小部分,有的甚至不含任何果汁成分,这显然属于欺诈行为。然而,近年来关于“100%果汁系勾兑而成”的报道屡见报端,成为公开的秘密,却迟迟不见有部门出面叫停潜规则,这不免有些尴尬。
“100%果汁”之所以挂羊头卖狗肉,很大程度上就是利益使然。市面上销售的一扎1000ml的鲜榨果汁,最便宜的也要30多元,而用浓缩果汁勾兑成的一扎橙汁,成本不到2元钱,超过15倍的利润,让不少商家挡不住诱惑。逐利是资本的天性,因此需要健全完善的制度结构和监管体系,保障商家流淌“道德血液”,守法诚信经营。反之,如果某一行业的职业道德失守,其背后一定或多或少闪烁着监管失灵的魅影。
目前,我国并没有“100%果汁”相应的标准,也没有关于纯果汁的定义,同时,现行国家标准《饮料通用分析方法》只能针对橙、柑、橘浓缩汁和果汁以及果汁饮料,检测其中的果汁含量,而对其他果汁的含量并没有可测定的标准。标准的缺失,给一些不法厂商留下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空子。
与正规企业的瓶装果汁相比,街头路边叫卖的鲜榨果汁更是近乎处于“裸奔”状态。2010年,国家药监局曾组织起草《餐饮服务单位现榨饮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不得在现榨饮料内添加食品添加剂,采用浓浆、浓缩汁、果蔬粉调配而成的饮料,不得称为“现榨饮料”。这一度被视为现榨饮料行业摆脱丛生乱象、走向规范化之路的开始。但如今6年时间过去了,办法依旧“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此外,由于这些饮料店、快餐店“小、乱、散”,往往处于监管的盲区,温度是否合适、容器是否消毒等问题难以追究,卫生条件亦是堪忧。
每每媒体曝光“100%果汁”乱象之余,都会附上一段“温馨提示”,教消费者如何从颜色、泡沫、气味、质感等方面辨别真假纯果汁。这种活生生把消费者逼成鉴定专家的架势,不仅让消费者太累,还折射出监管部门的“懒政”。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100%果汁”的行业标准,加强质量监督,对弄虚作假的违法企业依法查处。同时,新消法将欺诈消费者惩罚性赔偿提至3倍,各级消协组织应积极引导和帮助消费者维权,让无良经营者付出应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