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重在保护交易安全 对楼市无实质影响

27.12.2014  09:36

  12月22日,中国政府网正式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对于《条例》的出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在接受《中国建设报·中国住房》记者采访时称:“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而针对舆论普遍关注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两大派生功能:反腐、降房价。前者“以人查房”方式并未在《条例》中出现;至于降房价,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称:“不动产登记制度只是会对以它为基础的房产税、遗产税等产生影响,并不直接影响房价。

   信息共享“摸清家底

  《条例》要求,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该平台,确保国家、省(区市)、市、县四级登记信息实时共享。不动产登记机构能够通过实时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得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重复提交。参与《条例》起草工作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认为,《条例》最大的亮点在于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这一制度设计,既方便群众依法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也便于机构高效开展登记审核工作,最大限度保证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和市场交易安全。

  对于《条例》出台的意义,任兴洲分析认为,不动产登记本身有一个确权过程,合法的不动产和不动产交易受到《物权法》等法律保护;有利于摸清家底,可以让国民经济的各项统计数据更为准确、清晰地呈现出来;使决策更为科学、精准,进一步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而此前一度被外界认为是反腐利器的“以人查房”方式,《条例》中并未提及。《条例》按照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把登记资料查询人限定在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登记资料;查询登记资料要向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资料。

  而对于社会热议的小产权房登记,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魏莉华表示,小产权房是没有产权的房屋,把“小产权房”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没有依据。

  在不动产登记工作进程方面,王广华表示,计划2015年7月试运行上线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2016年完善平台并扩大试运行范围、2017年全面运行。

   对楼市无实质影响

  除了反腐震慑外,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另一派生功能——降房价,再次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受《条例》出台消息影响,12月22日A股早盘地产板块高位跳水。截至当日收盘,房地产板块的143只个股中,115家同比下跌,其中,69只个股跌幅超过5%,而金宇车城、国兴地产、铁岭新城等9只股票跌幅更是超过10%。

  对此,尹中立分析认为,这只是短期的心理预期造成的。从长远来看,不动产登记制度跟房价并无直接关联,因为《条例》并不会左右市场供需关系,对房价走势无实质影响。而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则认为:“《条例》出台是房地产调控从之前交易环节调控转变到存量环节调控的重要标志性事件,意味着公民拥有房屋情况将实现‘全透明’。借助《条例》,政府的税基未来将逐渐从交易环节过渡到持有环节,财产税的二次分配将更加明显。”

  从市场表现看,北京中原地产监测信息显示,《条例》出台之前,一、二线城市大户型二手房上市量已增加。对此,亚豪机构市场部总监郭毅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短期来看,《条例》的公布将给二手房市场带来一定冲击,特别是多部门信息联网,打破了以往房产信息查询的瓶颈,有可能出现新一轮投资客集中抛售房产的现象,高端二手房供量有望增加,对于平抑二手房市场价格起到积极作用。

  不论是寄予厚望的反腐功能,还是房产税全面开征的预期,由于目前《条例》还没有出台操作细则,到底能发挥多大作用,还有待观望。而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乃是物权法明确规定的原则,最主要的目的与价值,还是在于保护合法产权、防范交易风险,以满足市场经济的需求。

  (原标题:不动产登记:重在保护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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