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杰:不动产登记能否成为“房叔”“房姐”的坟墓?

04.06.2014  12:11

    国土资源部起草的《不动产登记条例》即将上报国务院,“以人查房”再受关注。在专家眼里,有的说不动产登记就是登记,目的不是反腐;有的说不动产登记是反腐的重要抓手。其实,不论怎样,都寄托了公众对不动产登记的殷殷期望。(6月3日《京华时报》)

    众所周知,在楼市高歌猛进十多年后的今年,腐败官员们的大量产业都集中在“房子”上;而另一方面,官员财产公开又一直缺乏实质性的政策进展,所以,不动产的登记政策也就成为很多人心目中的反腐利器。此前,“房姐”“房妹”“房叔”“房爷”“房祖宗”……已经从一个角度印证了不动产登记的迫切必要性。一段时间以来房地产的种种怪相,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因为不动产成为腐败的主要载体,公众却只有干着急的份儿。明明觉察到一些公职人员劣迹重重,但就是抓不到真凭实据,无可奈何。

    是的,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登记只是物权法上的一个制度,只是记载法律意义上的物权状态,不过是一种信息备案而已。这是不动产登记的基本目的。也因此,才会保证公民有恒产者有恒心,才会让物权法落到实处。

    但是,也必须让公众明白,《不动产登记条例》有着“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依法查询制度”的规定,这不仅仅意味着“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以及取得权利人同意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信息”,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督机关等有权查询与调查、处理案件有关的登记资料”,更是意味着所有公职人员的不动产因为跟纳税人息息相关也必须无条件可以查询。同样是公职人员,不能因为级别高低而仅仅公开查询副处以上的不动产信息。道理很简单,级别是一方面,岗位也是一方面。一些公职人员虽然不是副处,还只是科级、股级干部,甚至一般工作人员,但因为岗位重要,也依然有着想象不到的权力寻租和变现机会。如果只是一般公职人员,无职无权无机会,那就更为“心底无私天地宽”,何惧公开查询?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目前,《不动产条例》还只是上报国务院,具体出台恐怕要延至今年年底,这超出了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今年三月两会期间重申《条例》将于6月出台的预期。显然,我们应该明白,登记了,还要联网才会圆满。但此前有消息说,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将要迟至2020年才建成,距今尚有近6年时间,耐心等吧。说实话,我们早已经望眼欲穿,恨不得明天就能登记联网,就能通过查询公职人员的不动产,看看他们的廉洁指数到底有多高?如果能够还他们一个清廉形象,那无疑是最棒的。

    近期我们时有耳闻,不动产登记的风声下,有官员狂抛房产,想洗白自己。其实,《不动产条例》应当堵住这类漏洞,就像户口登记、机动车登记那样,有了出生证,一直到死亡都应该有一个完整记录和链条,如果你的不动产来路不明涉嫌贪腐,那就等着吧,只要你不自首不坦白,《不动产登记条例》就一定会成为你贪腐的坟墓。这一点,想必国土资源部已经未雨绸缪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