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追星”被追责一点不冤 缺乏必要法治精神

24.12.2015  12:12

  “上班追星”被追责,一点都不冤

  一家之言

  放下工作争睹明星风采、私下拍摄王菲档案照片……这不是热情,而是骚扰,涉嫌侵犯明星的隐私权。

  北京市朝阳区纪委昨日通报了3起典型案件。其中,朝阳区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多名工作人员因天后王菲到该中心办理业务时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在工作区围观、拍照、索要签名,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北京朝阳区纪委给予该中心主任范明悦党内警告处分。此外,三名脱岗围观最起劲的工作人员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国人向来喜欢围观明星,这种骨子里的爱好源远流长。但是我对朝阳区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多名工作人员的上述行为,还是难以理解。追星也要分清楚时间和场合,身为政府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撇下大量等待办证的公民不管不顾,在登记中心大厅对明星“围追堵截”,说轻点是年轻不懂事,说重点还真如通报所说,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秩序。给予警告处分,算是轻的。

  况且,他们还不是一般的围观及影响工作秩序。报道说,在王菲办理完业务离开后,经办人员竟然允许其他工作人员拍摄业务档案中王菲的照片,也造成窗口外多名办事人员同时拍照,并被媒体在网络上曝光。显然,此事对王菲本人造成了不良影响,其经纪人已发声明,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这是何苦呢。你们的热情天后可能永远不懂,何况那不是热情,而像是骚扰,骚扰了明星的个人隐私,不吃官司算王菲宽宏大量。

  毫无疑问,朝阳区房屋权属登记中心是一个公共服务部门,公众前来办业务,是接受公共服务的,工作人员岂能为了一个明星的到来而忽视了公职服务?另一方面,这起事件中的有些公职人员,也缺乏必要的公共精神、法治精神,居然私自拍照、允许其他工作人员拍摄业务档案中王菲的照片……众所周知,任何公民的档案信息都受法律保护,即使王菲是普通人,工作人员也没有权利这样做。即使看到有人前来拍照,也该制止。围观明星、架秧子起哄,哪有点公共服务的基本精神?

  此外,在此新闻跟帖后,笔者还看到大量针对王菲的人身攻击性质言论,我把这视为朝阳区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围观事件所造成的对王菲女士的衍生伤害。真希望王菲这次不必息事宁人,该追究的法律责任还是追究吧,要让有些人知道,追星也要有度,千万别因过度追星耽误工作、侵犯明星隐私权,给别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朱达志(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