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拟建立“老年综合津贴制度”
07.12.2015 11:18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依据初步方案,拟推出的“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将根据年龄实行梯度标准。具体标准初定为:65-69岁,每月50元;70-89岁,每月120元;90-99岁,每月300元;100岁及以上,每月500元。综合津贴拟通过敬老卡发放,今后敬老卡还将不断拓展用途,为老年人提供更多优待优惠。
“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制度设计,基于提高全市老年人福利水平、扩大老年人受益面、促进老年人福利均等化诸多方面的考虑。据统计,目前“高龄老人营养补贴”和“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两项政策的覆盖人群约170万人,每年财政补贴为8.5亿元,实行“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后,受益人群将扩大至270万人,每年所需的财政补贴将超过33亿元。全市统一实施该制度,把货币化补贴直接补给老人,既有利于解决高龄老人营养补贴因各区县财力不同、免费乘车制度因出行状况不同产生的不均衡问题,也有利于完善老年公交优惠的实现方式,并获得津贴的老年人拥有更多自主支配权。
“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补贴标准与上海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将根据财政收入、物价、老年福利等综合因素统筹考虑、适时调整。该制度推行后,目前各区县、街镇实行的对老年人的一次性节日慰问与实物补贴可以保留,其他老年优待政策,如公园和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或优惠等,均保持不变。低保、低收入老年人享受“老年综合津贴”后,不会影响所享受的社会救助水平。
目前,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已分别听取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下步将进一步广泛听取区县、基层、群众意见,上海市民政局将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部署下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具体的政策措施,适时公布并实施。
本文来源: 民政厅
07.12.2015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