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子区法院:三项举措加强公益岗位人员管理

21.08.2014  16:17

      为进一步加强干警作风建设,确保法院管理不留死角,营子区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公益岗位人员管理工作。

      一是实行双重管理,公益岗位人员在全院统一管理的基础上,由所在庭室负责具体管理,落实“一岗双责”。所在庭室本着积极负责的态度,关注并全面掌握他们的工作、纪律、作风状况,对他们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二是建立公益岗位人员廉政和执法档案,将平时工作表现、参与办案情况,特别是遵守政治纪律、廉政纪律、执行八项规定情况记入档案,便于考核和使用。

      三是要求公益岗位人员作出五项承诺,即:严格执行办案纪律,不出现《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二节中违反办案纪律的行为,公正司法、为民司法、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认真遵守《廉政准则》,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和“十个不准”,坚决执行婚丧规定,不公车私用,不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不酒后驾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决执行院规院纪,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期间,不出现在电脑或手机上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不串岗、不离岗、不闲聊。不在工作日饮酒,不出入私人会所或其他娱乐场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约束业外活动,不出现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