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的通报
中共石家庄市纪委 石家庄市监察局
关于三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的通报
稿件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散乱软庸懒贪”六个方面问题的专项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新乐市教育局副局长谷国平不正确履职问题。2016年3月7日上午,承安学区三里铺小学发生教学楼内不明气味,致使多名学生出现身体不适症状事件,谷国平在接到报告后,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没有及时深入了解掌握事件的真实情况,也未向新乐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汇报,以致新乐市未能及时启动紧急事件处置预案进行处置。谷国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晋州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纪宏志履职不尽责问题。纪宏志身为晋州市环保局分管禁烧工作的副局长,2016年1月,因工作疏忽,致使晋州市S309省道大樵至西曹沿线两侧农田有多处存在烧秸秆、烧荒情况,形成大气污染,造成不良影响。纪宏志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裕华区城管大队槐底中队副中队长杨海勇失职问题。杨海勇在担任裕华区城管大队裕华路中队副中队长期间,对辖区富丰园小吃店外扩建设占地26平方米的违法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未按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杨海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发展环境。
2016年6月29日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