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提高四项社会救助标准

16.07.2014  19:24

为使教育实践活动与民政工作互促互进,三河市民政局从实际出发,加大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力度,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提高城乡低保、医疗救助、肾病透析减免、临时救助四项社会救助标准,编织全方位“惠民网”。

一是提高低保、五保标准。 今年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重新申报审核,完善低保制度,严格保障标准,确保应保尽保、动态管理。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自2014年7月1日起,落实自然增长机制,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提高到平均650元/人/月,农村低保提高到平均500元/人/月。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平均650元/人/月,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500元/人/月。

二是医疗救助打通就医绿色通道。 为进一步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自2014年3月1日起,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比例,城乡低保对象由原来60%提高到80%;困难群众由原来40%提高到60%;封顶线由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到3万元。

三是肾病透析减免解实际难题。 2008年该市在全国率先推出慢性肾病免费透析政策,确定透析定点医院。自2014年7月1日起,提高慢性肾病患者透析费用救助标准,2014年6月30日以前,具有三河市常住户籍(以后新迁入三河市的需三年以上)的慢性肾病患者,每人每周减免3次单纯透析费用,进一步减轻了慢性肾病患者的经济负担,切实保障其生活权益。

四是临时救助提标扩面增福祉。 以打造更加便民惠民的社会救助体系为统领,通过开展座谈会、深入村街走访调研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结合多年来临时救助工作经验,修订完善《临时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标准。同时,简化审批程序,由个人向村(居)委会申请调整为直接向镇(街道)提出申请,让临时救助更加及时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