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媒体对刘万青副厅长参加的省委教育实践活动服务民生专题新闻发布会进行报道

07.06.2014  05:34

近日,新华社、河北电视台、《河北日报》、《河北经济日报》、河北广播电台、长城网、《燕赵都市报》、《燕赵晚报》、《石家庄日报》等中央和省级主要媒体对省民政厅副厅长刘万青参加的省委教育实践活动服务民生专题新闻发布会予以了报道。相关报道情况如下:

新华社《新华每日电讯》:

河北推行“阳光低保”制度 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将多部门核对

据新华社石家庄6月3日专电(记者巩志宏)记者从3日举行的河北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河北省将在全省推行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实现与财政、人社、住建、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跨部门信息共享,全面推行建设“阳光低保”制度。

河北省民政厅副厅长刘万青介绍说,河北省今年将推行从申请、核查、听证、公示、审批到发放整个过程的“阳光低保”制度,没有入户核查不批、没有听证评议不批、没有进行信息比对不批、没有进行两榜公示不批,最大限度地杜绝人情保、漏保、错保。

 

新华社通稿:

河北推行“阳光低保”制度: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将多部门核对

新华网石家庄6月3日电(记者巩志宏)记者从3日举行的河北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河北省将在全省推行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实现与财政、人社、住建、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跨部门信息共享,全面推行建设“阳光低保”制度。

河北省民政厅副厅长刘万青介绍说,河北省今年将推行从申请、核查、听证、公示、审批到发放整个过程的“阳光低保”制度,没有入户核查不批、没有听证评议不批、没有进行信息比对不批、没有进行两榜公示不批,最大限度地杜绝人情保、漏保、错保。

  做到阳光低保,低保对象核查认定是关键。河北省目前已经在8个设区市114个县(市、区)建立了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同时筹措2000万元初期资金建设省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预计将于明年实现财政、人社、住建、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跨部门信息共享,增强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记者了解到,目前河北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87.6万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71.4万,农村低保对象216.2万。从去年底起,河北省大幅提高救助标准,将全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城镇每月450元、农村每年2500元。

河北电视台新闻联播:

http://www.hebmz.gov.cn/showvideo.jsp?newsid=17972

 

   

河北日报》:

省发改委省民政厅发布教育实践活动办实事情况
转作风简政放权 兜底线保障民生

本报6月3日讯(记者别志雷)围绕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办实事情况,今天上午,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石家庄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发改委副主任张少华,省民政厅副厅长刘万青就优化发展环境、简政放权、改善民生等进行新闻发布。

省发改委:每类审批监管事项平均减少2个办理环节

作为全省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省发改委把简政放权作为转作风、转职能、提效率的突破口,2013年共取消审批事项11项,下放审批事项14项,将135项行政监管事项优化为行政服务事项。目前,省发改委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监管三类事项总数只剩50项。

对保留的审批监管事项,省发改委实行两岗审核、并联审批,共调减办理环节103个,每类事项平均减少2个环节。同时,大幅度缩减审批时限,将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备案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省发改委修订了《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将19项核准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将18项核准权限下放到市县管理。全面清理经营服务收费,共取消、取缔45项,规范管理11项经营服务性收费,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4亿多元。在全省70%的县级公立医院实施了医药价格改革,取消了15%的药品加成政策,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降低10%。开展教育和考试收费专项检查整治,共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1146件,退还学生583.4万元。

省民政厅: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87.6万人

据介绍,目前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87.6万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71.4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16.2万人),城镇月人均补差235元,农村月人均补差115元。五保对象23.9万人,集中供养8.6万人,分散供养15.3万人。优抚对象60.5万人。孤儿1.5万人,机构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15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

为推进“阳光低保”,我省建立了由21个部门和单位参加的河北省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抓住低保对象核查认定这个关键环节,在8个设区市114个县(市、区)建立了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同时,加快建设省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

截至目前,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约为1074万,占人口总数的14.7%,我省老龄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十分繁重。截至目前,全省已投入使用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达630多所,床位总数12.4万张,集中供养能力达到了60%;民办养老机构达659家,床位7.5万张,入住老人4.2万人。此外,2013年,省级财政共计投入3600万元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建设养老服务中心2215个,覆盖率达到65%;2013年中央和省共投入扶持资金1.1亿元,全省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24974所,覆盖我省51.2%的行政村。

据介绍,为推进居家养老,我省拟出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对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主要内容是: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这意味着,新建居住(小)区必须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没有达到规划和标准要求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成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河北经济日报》:

我省多项惠民政策惠及城乡百姓

本报6月3日讯(记者李丽钧)今天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举行第二场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少华、省民政厅副厅长刘万青,围绕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办实事情况,就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发展、简政放权、提高效能,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情况进行发布。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少华介绍说,在简政放权方面,坚持下放和取消一批行政审批权限。按照凡企业能够自己决策、市场可以有效调节的一律取消,基层能够有效管理、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要求省级审批的一律下放,通过衔接国家的、清理自己的、优化服务的, 2013年,共取消审批事项11项,下放审批事项14项,将135项行政监管事项优化为行政服务事项。目前,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监管三类事项总数只剩50项;简化审批环节、缩减审批时限。对保留的审批监管事项,实行两岗审核、并联审批,共调减办理环节103个,涉及委内25个处室,每类事项平均减少2个环节。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开展物价清理整治活动,全面清理经营服务收费,共取消、取缔45项、规范管理11项经营服务性收费,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4亿多元。降低医药价格,降低了400多个品种1600多个品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15%。在全省70%的县级公立医院实施了医药价格改革,取消了15%的药品加成政策,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降低10%,共计减轻群众负担4.2亿元。开展教育和考试收费专项检查整治,共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1146件,退还学生583.4万元。

省民政厅副厅长刘万青就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中所做的惠民举措,做了简要介绍。他说,省民政厅有效地保障和改善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目前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87.6万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71.4万,农村低保对象216.2万),城镇月人均补差235元,农村月人均补差115元。五保对象23.9万人,集中供养8.6万人,分散供养15.3万人。优抚对象60.5万人。孤儿1.5万人,机构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15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大幅提高了救助标准,将全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城镇每月450元、农村每年2500元,农村五保最低供养标准调整为每年5000元,分别增长了20.6%、12.4%和56.2%,使300多万困难群众受益。为了最大限度杜绝人情保、漏保、错保,抓住低保对象核查认定这个关键环节推进平台建设,省级平台已建立,8个设区市114个县(市、区)建立了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取消了低保、五保对象医疗救助起付线,将救助范围由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全年住院和门诊救助城乡困难群众62万人次,支出资金5.1亿元;资助169万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支出资金1.12亿元。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目前全省已投入使用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630多所,各级政府投入40多亿元,床位总数达到了12.4万张,在建床位1.9万张,集中供养能力达到了60%。并制定了《关于对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奖补的意见(试行)》,对利用自有资金建设养老服务机构用房的,按每张床位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奖补;对养老机构每收住一位河北籍老人,给予每年600元运营补贴。2013年首次对符合标准的养老机构给予了一次性建设和运营奖补,总金额达6661万元。

 

河北人民广播电台:

河北省民政厅将编织起立体化网格化救助体系

河北广播网6月3日消息(河北电台记者霍惠兰)今天(6.3)我省举行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二场新闻发布会。省发改委、省民政厅就优化发展环境、简政放权,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情况进行发布。
        目前,省发改委仅保留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监管三类事项总数50项。全面清理经营服务收费,共取消、取缔45项、规范管理11项经营服务性收费,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4亿多元。降低了400多个品种1600多个品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15%。此外,省发改委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居民收入增长的意见》,经省政府同意正式印发。《意见》提出,到2018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500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000元以上。
        在新闻发布会上,省民政厅表示,将出台三项政策、建立五项救助制度编制起立体化网格化的救助体系。6月份将发布《河北省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提升我省社会救助保障能力和水平;出台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解决困难群众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和问题。关注困难群众的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将出台《河北省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在其它保障措施还不能完全保障的情况下,以救急难为切入点的临时救助和大病医疗救助作为最后一道防线。同时建立全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低保工作定期督查制度、投诉举报责任追究制度等五项救助制度。

 

燕赵都市报》:

省民政厅:最大限度杜绝人情保漏保错保

目前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87.6万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71.4万,农村低保对象216.2万),城镇月人均补差235元,农村月人均补差115元。五保对象23.9万人,集中供养8.6万人,分散供养15.3万人。优抚对象60.5万人。孤儿1.5万人,机构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15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

去年底,省民政厅、财政厅、发改委、统计局4部门下发了《关于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孤儿养育三项社会救助标准制定和调整的指导意见》,大幅提高了救助标准。

刘万青表示,在全省大力推行“阳光低保”,严格实行“四个不批”,即没有入户核查不批,没有听证、评议不批,没有进行信息比对不批,没有进行两榜公示不批。“最大限度杜绝人情保、漏保、错保。”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城乡医疗救助突出公共财政投入与引导社会资本捐助相结合。”刘万青说,我省取消了低保、五保对象医疗救助起付线,将救助范围由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全年住院和门诊救助城乡困难群众62万人次,支出资金5.1亿元;资助169万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支出资金1.12亿元。积极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试点工作,探索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大病救助的新模式。“指导我省确定的19个市(县、区)开展试点,选树了三河、大厂、安平、清河等县(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特大病救助的典型,取得很好救助效果。”

刘万青表示,我省将创新社会救助方式,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研究落实税收优惠和费用减免政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社会救助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和专业社工从物质保障、生活帮扶、心理抚慰、能力提升、信息服务等方面为困难群众提供帮助,实现政府救助和各界救助的有效衔接。

国务院刚刚颁布施行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我省将制定《河北省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制定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出台情况,研究制定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政策措施,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刘万青说。

此外,今年以来,按照国家和省定标准,兑现抚恤补助资金6.8亿元,保证了全省60.5万名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烈士遗属等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

易灾县试点农村住房保险

“河北省属于多灾易灾省份,各种自然灾害突发、频发。每年平均受灾人口2000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2000千公顷,因灾倒塌和损害农房5万余间,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亿元。”刘万青说,全省民政系统建立完善了灾害应急“六项工作机制”和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规程。“在灾害发生后我们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做到2小时摸清灾情,24小时救灾物资到达现场。”同时,积极探索救灾机制创新,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通过发挥商业保险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作用,放大政府救灾资金效益,分散风险,提高对因灾倒塌损坏农房群众的救助水平。今年将在16个多灾易灾县(市)开展这项试点工作。

2015 年建成养老服务体系

截至目前,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约为1074万,占人口总数的14.7%,我省老龄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养老工作的目标任务。

目前全省已投入使用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630多所,各级政府投入40多亿元,床位总数达到了12.4万张,在建床位1.9万张,集中供养能力达到了60%。同时,落实民办机构扶植政策,加大扶植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目前民办机构达659家,床位7.5万张,入住老人4.2万人。

2013年,省级财政共计投入3600万元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建设养老服务中心2215个,覆盖率达到65%。全力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2013年中央和省共投入扶持资金1.1亿元,全省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24974所,覆盖我省51.2%的行政村。“到2015年底基本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刘万青表示,我省已制定了《关于对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奖补的意见(试行)》,对利用自有资金建设养老服务机构用房的,按每张床位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奖补;对养老机构每收住一位河北籍老人,给予每年600元运营补贴。2013年首次对符合标准的养老机构给予了一次性建设和运营奖补,总金额达 6661万元。“今后,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级财政将继续逐步提高补贴标准。”

 

长城网:

河北民生棋局:民政厅兜住底线 发改委简政放权

长城网6月3日讯(记者 吕晓红)6月3日,河北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场新闻发布会在省会石家庄召开。河北省民政厅、省发改委分别结合职能特点,就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发展、简政放权、提高效能、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等情况进行发布。

省民政厅:保障基本民生,兜住民生底线

据了解,目前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87.6万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71.4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16.2万人,城镇月人均补差235元,农村月人均补差115元。五保对象23.9万人,集中供养8.6万人,分散供养15.3万人。优抚对象60.5万人。孤儿1.5万人,机构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15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

河北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刘万青介绍,2013年底,省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下发指导意见,大幅提高了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孤儿养育的救助标准,将全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城镇每月450元、农村每年2500元,农村五保最低供养标准调整为每年5000元,使300多万困难群众受益。同时,在全省大力推行以“阳光申请、阳光核查、阳光听证、阳光公示、阳光审批、阳光发放”为主要内容的“阳光低保”,严格实行“四个不批”,即没有入户核查不批,没有听证、评议不批,没有进行信息比对不批,没有进行两榜公示不批,最大限度杜绝人情保、漏保、错保。

在城乡医疗救助方面,取消了低保、五保对象医疗救助起付线,将救助范围由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全年住院和门诊救助城乡困难群众62万人次,资助169万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指导河北省确定的19个市(县、区)开展试点,选树了三河、大厂、安平、清河等县(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特大病救助的典型。此外,兑现抚恤补助资金6.8亿元,保证了全省60.5万名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烈士遗属等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

省民政厅还在简政放权方面降低准入门槛,减少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

据了解,该厅印发有关通知,将异地商会和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审批权放下至各设区市。同时,提出各设区市登记管理部门可参照省厅执行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的办法,并规定省属社会团体、基金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各设区市自行设立分支(代表)机构,无需再到民政部门进行审批。将社会团体筹备、民办非企业和基金会成立规定的60个工作日办结时限压缩到40个工作日,将社会团体成立规定的30个工作日办结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

在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方面,全省已投入使用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630多所,各级政府投入40多亿元,床位总数达到了12.4万张,在建床位1.9万张,集中供养能力达到了60%。民办机构达639家,床位7.5万张,入住老人4.2万人。此外,2013年,省级财政共计投入3600万元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建设养老服务中心2215个,覆盖率达到65%。2013年中央和省共投入扶持资金1.1亿元,全省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24974所,覆盖全省51.2%的行政村。  

省委发改委:简政放权、优化发展环境、改善民生“三管齐下”

河北省发改委副主任张少华介绍,2013年,省发改委共取消审批事项11项,下放审批事项14项,将135项行政监管事项优化为行政服务事项。目前,该委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监管三类事项总数仅剩50项。

对保留的审批监管事项,省发改委实行两岗审核、并联审批,共调减办理环节103个,涉及委内25个处室,每类事项平均减少2个环节。同时,将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非行政许可的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备案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省发改委及时启动《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修订工作,按照大力缩小核准范围、下放核准权限的总体思路,一方面主动与国家目录相衔接,将19项核准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另一方面对地方核准的事项,除国家明确要求由省级核准的项目外,将18项核准权限明确下放到市县管理。

省发改委还积极推进在衡水市和邢台市威县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为全省全面深化改革积累经验。

在物价清理整治活动中,省发改委全面清理经营服务收费,共取消、取缔45项、规范管理11项经营服务性收费,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4亿多元。降低医药价格,降低了400多个品种1600多个品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15%。在全省70%的县级公立医院实施了医药价格改革,取消了15%的药品加成政策,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降低10%,共计减轻群众负担4.2亿元。开展教育和考试收费专项检查整治,共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1146件,退还学生583.4万元。

张少华介绍,省发改委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居民收入增长的意见》,经省政府同意正式印发。《意见》从就业、创业、城镇化、农民增收、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完善相关社会保险制度、加强社会救助和帮扶等10个方面提出一系列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举措。通过这些举措的落实,到2018年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力争比2010年翻一番,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500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000元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在全国排位均有所提升。

同时,该委还加大对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2013年争取中央资金22亿,新建农村幼儿园106所,改造农村初中校舍85所,为边远艰苦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建设周转宿舍3585套,新建、改扩建农村卫生服务设施2640个。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3年共计投资33.23亿元,解决了700万人的饮水安全。

 

燕赵晚报

河北:每收住1位老人养老机构享600元补贴

本报讯(记者 张瑞谦)“对利用自有资金建设养老服务机构用房的,按每张床位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奖补;对养老机构每收住一位河北籍老人,给予每年600元运营补贴。”昨日,记者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面对我省老龄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当前老龄化进程日益加快的现状,我省相继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建设。

截至目前,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约为1074万,占人口总数的14.7%,我省老龄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去年,我国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我省经多次专题研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予以支持。目前全省已投入使用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630多所,各级政府投入40多亿元,床位总数达到了12.4万张。落实民办机构扶植政策,加大扶植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目前民办机构达659家,床位7.5万张,入住老人4.2万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得到较快发展,2013年,省级财政共计投入3600万元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建设养老服务中心2215个,覆盖率达到65%。全省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24974所,覆盖我省51.2%的行政村。

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养老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到2015年河北省养老机构床位数要达到40万张,其中,公办和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各要达到20万张,确保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0张以上的目标。到2015年底基本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根据我省制定的《关于对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奖补的意见(试行)》,对利用自有资金建设养老服务机构用房的,按每张床位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奖补;对养老机构每收住一位河北籍老人,给予每年600元运营补贴。2013年首次对符合标准的养老机构给予了一次性建设和运营奖补,总金额达6661万元。今后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级财政逐步提高补贴标准。

 

石家庄日报》:

优化发展环境 改善社会民生

我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举行

本报讯 (记者 王 更) 昨日,我省举行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场新闻发布会,省发改委、省民政厅负责人围绕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办实事情况,就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发展、简政放权、提高效能,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情况进行了新闻发布。

简政放权 优化发展环境

作为全省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省发改委把简政放权作为转作风、转职能、提效率的突破口,坚持以放为主、放管结合,“放简管廉”系统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2013年,省发改委共取消审批事项11项,下放审批事项14项,将135项行政监管事项优化为行政服务事项。目前,该委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监管三类事项总数只剩50项。对保留的审批监管事项,该委实行两岗审核、并联审批,共调减办理环节103个,每类事项平均减少2个环节。同时,大幅度缩减审批时限,将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非行政许可的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备案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在优化发展环境过程中,省发改委紧紧抓住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在制度上规范,在改革上创新,在整治上从严。该委修订了《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同时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还开展了物价清理整治活动,共取消、取缔45项、规范管理11项经营服务性收费,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4亿多元。

兜住底线 改善社会民生

民政部门担负服务和改善民生的职能有108项,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省民政厅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的民生保障思路,坚持持续地改善民生,有效地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

在低保方面,去年年底,省民政厅、财政厅、发改委、统计局4部门下发了《关于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孤儿养育三项社会救助标准制定和调整的指导意见》,大幅提高了救助标准,将全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城镇每月450元、农村每年2500元,农村五保最低供养标准调整为每年5000元,分别增长了20.6%、12.4%和56.2%,使300多万困难群众受益。

在养老方面,今年3月份,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意见》,目前全省已投入使用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630多所,各级政府投入40多亿元,床位总数达到了12.4万张,在建床位1.9万张,集中供养能力达到了60%。同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得到较快发展,2013年,省级财政共计投入3600万元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建设养老服务中心2215 个,覆盖率达到65%。全力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2013年中央和省共投入扶持资金1.1亿元,全省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24974所,覆盖我省51.2%的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