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一主任科员受贿176万 赃款炒股与前妻离婚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一主任科员陈鹏,伙同该局一名副局长收受贿赂176.6万元。昨天上午,陈鹏涉嫌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次开庭。对于检方指控,陈鹏当庭认罪。
伙同打捞局副局长多次受贿共计176万
检方指控,陈鹏于2007年间,利用担任交通部救助打捞局主任科员的职务便利,在远程可视救助指挥系统等项目中,伙同朱宝柱(另案处理,据网上公开资料,朱曾担任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副局长)索取北京海兰信数据记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8万元,单独收受该公司人民币27.6万元。
检方还指控,陈鹏于2009年至2013年间,利用担任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主任科员的职务便利,在船载卫星通信系统服务项目中,索取牛信平人民币20万元,收受中星互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人民币101万元,并伙同朱宝柱索取中星博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人民币20万元。
2013年6月6日,陈鹏被东城公安分局刑拘,同年6月20日被逮捕。
检方认为,陈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20万钱款投入股市40万钱款用于离婚
此案于今年4月28日第一次开庭,据了解,当时陈鹏对检方指控表示认罪,但是对受贿赃款去处没有明确说明。昨天的庭审主要对调取的陈鹏财产方面的书证进行质证。
对于收受赃款的去向,陈鹏称,40万用来和前妻离婚,他跟前妻的离婚官司打了3年,2007年前妻向他要10万,2008年要20万,2009年要40万,他是为了离婚才想方设法弄的钱。
对于其他赃款,陈鹏称,受贿来的钱大部分用来投资,一小部分存进了银行,买过一些金银,但大部分都投进了股市,前后投了120万左右。他被抓之前,钱一直在股市里。
现任妻子提出离婚通过律师得知消息
据了解,跟前妻离婚后,陈鹏卖掉了其在昌平的一套房子,后在通州买房,并再婚。而其现任妻子也提出跟他离婚,他也在第一次开庭时通过律师得知了这一消息。
据了解,两次开庭,被告人陈鹏对检方指控全部承认。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