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副总受贿14万获刑10年 案发前曾主动上交“红包”

02.07.2014  11:14

    南京河西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西新城公司)原副总经理戴培忠,长期负责公司工程质量和进度监管,以及工程款支付审核工作。身处这个“要害”位置,他的身边总是围着一群工程老板,希望他能帮忙“照顾”一下。逢年过节,老板们也会送上数千元购物卡或现金表示感谢。就这样,从2007年到2012年,戴培忠先后多次收取10个老板财物共计16.46万元,案发前他主动向单位上交了2.15万元。

    近日,戴培忠因受贿罪,被南京建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6万元。

    一项“杂费”账目,揪出两个国企蛀虫

    据知情者介绍,戴培忠受贿案是在2013年年底案发的。

    张某是南京某建筑公司的老板,主要做土方运输方面的生意。为了能在河西新城公司多做一些工程、做完工程后能及时拿到钱,他主动跟河西新城公司的副总戴培忠拉关系。

    从2007年起,逢年过节他都会去拜访戴培忠,每次都送上数千元现金或购物卡。因张某的公司是几个人合伙的,为了和其他股东对账,从他手上出去的类似“公关”费,他都会记账。正是他的这个习惯,把戴培忠给出卖了。

    去年年底,南京纪检部门侦办另外一起案子,张某配合调查,用于记账的笔记本电脑被办案人员查获。办案人员发现,张某在一些列为“杂费”开支的账目后面,都有“老板”之类的备注。

    后来,纪检部门调查发现,“老板”指的就是时任河西新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汪扬,以及副总经理戴培忠。

    不久前,汪扬因涉嫌受贿150万元,获刑10年半,没收财产50万元。

    5年收了16万,交了2万给单位

    2013年底,纪检部门的人员找戴培忠谈话时,他不但很快承了认收受张某贿赂,还主动交代了收受其他9人财物的事实。

    后来,办案人员查实,戴培忠从2007年任河西新城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建筑工程质量和进度,以及工程款发放审批等方面后,就开始收受一些工程老板的财物。少则数百元的购物卡,多则数万元现金。

    不过,在法庭上戴培忠提出,他虽然收受了工程老板的财物,但并未给单位和国家带来很大的损失。理由是,他都是在自己的职权内替这些老板按照合同约定办事,并未超出自己的职权或单位规定,为他们谋取利益。

    办案人员调查发现,从2007年到2012年的5年期间,他一共收了10个工程老板的购物卡或现金共计16.46万元。在不断收礼的同时,戴培忠偶尔也向公司上交部分别人送他的财物,以树立廉洁形象。到案发前,他将2.15万元上交给了单位。

    案发后,戴培忠被指控为受贿的所有赃款已经全部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