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年底前38万吨洁净型煤全部配送到位

13.08.2014  00:19

今年,我市将继续加大洁净型煤和环保燃煤采暖炉推广力度,深入推进分散采暖燃煤污染治理工作,推广使用洁净型煤38万吨、置换环保燃煤采暖炉1.6万台。洁净型煤补贴由去年的每吨400元降低为每吨补贴360元。

据了解,今年,我市将加大对洁净型煤和环保燃煤采暖炉推广力度,在市内五区、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所辖村和正定县、藁城市、栾城县、鹿泉市、平山县、矿区、无极县、元氏县、赵县、新乐市10个县(市)区县城及城关镇、周边村推广使用38万吨洁净型煤。在省会二、三环路之间区域推广置换1.6万台环保燃煤采暖炉。

今年,我市洁净型煤销售指导价确定为880元,按照财政补贴标准逐年降低的原则,今年洁净型煤由2013年的每吨补贴居民400元降低为每吨补贴360元,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对城乡居民购置使用环保燃煤采暖炉,按照政府采购价格的80%给予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购炉用户承担20%。

另外,全市范围内使用分散燃煤锅炉采暖的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公益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企业、经营户要承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社会责任,全部燃用洁净型煤,财政不予补贴。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晓军出席城乡居民分散采暖燃煤污染治理工作动员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