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下达2017年农房保险补助资金392万元

06.01.2017  00:41
  日前,唐山市下达2017年度农房保险补助资金392万元(其中省财政拨付直管县28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住房保费补助,农房保险保额由1万元提高到3万元,保额提高了200%。

  为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救灾工作中的经济补偿作用,切实提高农民因灾重建住房的资金保障能力,唐山市自2015年开始,本着市场运作、自主自愿、试点先行、由点到面、整体发展的原则,先后在迁西、迁安、乐亭、丰南、遵化、曹妃甸六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保险费为每年每户农民8元(其中省财政担负4元,县财政担负4元),保额为1万元。2017年保险费为平原县农户9元,山区县农户11元(县财政均担负4元,剩余部分为省财政担负),农房保额提高至3万元。

  两年来,六个试点县(市)区累计承保农户713749户,承担风险保额71.37亿元。累计理赔3976笔,共计207.15万元(其中2016年唐山“7·20”风雹灾害赔付79.68万元),减少了受灾农民的损失,提升了恢复重建的能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