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安排4200万元支持河北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

28.08.2015  11:11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4200万元支持河北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重点用于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湿地保护与恢复和湿地保护奖励三个方面。 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方面,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周边补贴1500万元;在湿地保护与恢复方面,共计安排1200万元,其中塞罕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00万元、北戴河国家湿地公园500万元、曹妃甸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300万元;在湿地保护奖励方面,奖励沽源县、尚义县、围场县各500万元。 河北省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中定位于“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湿地保护工作极其重要,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支持将有力推动全省湿地保护工作的快速发展。目前,河北省共建立11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面积20.87万公顷,建立湿地公园49处(国家湿地公园1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9处,省级湿地公园39处),面积6.26万公顷,全省湿地保护率达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