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红会发放289万元医疗救助金

04.01.2017  20:02

近日,河北省沧州市红十字会集中开展2016年困难患者大病医疗救助活动,共向全市1092名特困家庭大病患者发放救助金289.63万元,最高救助金额10000元。

今年,沧州市红十字会联合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对原大病救助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制定《沧州市人道关怀困难患者行动管理办法》,将原有按比例救助调整为一次性定额救助,由市、县两级红十字会对符合救助条件、申请救助的困难患者实施每年定期集中救助,发放一次性定额救助金。

其中,白血病患者每人获定额资助10000元,肾病综合症、严重烧伤患者每人资助5000元,其他重大疾病患者每人资助3000元。市、县两级红十字会还专门设立了应急救助金,对患其他重大疾病、面临难以承受的灾难性医疗支出的患者,视情况给予1000元至3000元的一次性应急救助金支持。

2008年,沧州市红十字会、卫计委(原市卫生局)、人社局、民政局针对12种重大疾病的城乡特困群众联合启动每年一次的大病医疗救助活动,8年累计救助城乡特困大病患者5318人,发放救助款1920余万元,救助善款全部来自“博爱一日捐”活动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