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吸引社会资本390万保护湿地
10.06.2014 11:28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湖北地处长江中游,江河纵横,湖泊密布,湿地资源丰富,历史上曾享有“千湖之省”和“鱼米之乡”的美誉。同时,湖北境内还建设有举世闻名的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丹江口水库。湖北的这些湿地在维护湖北乃至整个长江中游流域的水循环、蓄洪抗旱、抵御洪水、维护生物多样性、构建江湖水系生态安全、保障国民经济建设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湖北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全省各级湿地保护管理部门按照“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不断强化湿地保护,有效维护了湿地生态系统健康。近年来,先后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对洪湖、大九湖、梁子湖、大东湖等一批重要湿地进行了抢救性保护。到目前为止,全省已建立各级各类湿地自然保护区(小区)51处,湿地公园52处,其中国家湿地公园39处并跃居全国各省第一,洪湖、大九湖和沉湖已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有近三分之一的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
湿地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一项需要全民参与、共同管理的社会工作。湖北省林业厅厅长刘新池在捐赠仪式上表示,在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方面,湖北应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视野,不仅要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政府对湿地保护项目的重大投入和生态补偿政策,还要广泛吸引省内外社会民间资本、尤其是民营企业家的投资,只有实现多元化投入,才可能推进湖北湿地保护与利用的快速、健康发展。(记者 夏青锋)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0.06.2014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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