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一酒店女工退休时要求单位缴养老险遭拒

13.10.2014  19:20

    燕赵都市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 蔡艳荣)日前,记者从石家庄市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获悉,该中心援助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一名酒店的保洁女工在退休时才向单位提出缴纳养老保险,且之后因为抹不开面子,导致自己错过了维权的仲裁时效。

   案例:

  女工要求单位缴养老险遭拒

  李英是平山县人,为了养家,自2002年4月开始就在石家庄一家大型酒店从事清洁工工作,虽然工作辛苦,与家人也是聚少离多,但李英还是任劳任怨,对工作是很是认真,一直工作至2013年6月,一直工作了11年多,工作期间付出了辛勤的汗水,还多次受到单位的表扬。

  随着年龄的增长,李英马上就到退休年龄了,她开始考虑退休后的养老问题了。另外,李英通过看电视也得知如果酒店给自己缴纳了养老保险,在自己退休后就可以靠养老保险金维持生活。

  有了这个想法后,她多次与单位领导协商,要求给自己缴纳养老保险。但每次单位领导都以各种理由推辞。

  2013年6月,李英已年满50岁,达到了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当时酒店考虑其年龄大了,要求其办理退休手续,这个时候,李英再次向单位提出了补缴养老保险的要求。

  据李英介绍,单位领导当时称:“你在单位工作了十几年,给单位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你的要求单位正在想法解决。”有了这句话,李英心里踏实了很多,就顺利办理了退休手续。

   律师:

  退休超1年错过仲裁时效

  退休后,李英曾多次找单位领导要求解决保险问题,单位却以各种理由推辞,因为抹不开面子,李英也没想到别的办法,心里非常郁闷。

  这样,一直过了1年多,2014年8月,李英雄通过看《燕赵都市报》知道石家庄有个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就决定去咨询一下。

  中心的强英军律师热情接待了他,得知她的具体情况后,强律师告诉她,由于她已离开工作单位超过了1年,且已达到了退休年龄,所以,虽然用人单位应该给她补缴养老保险,但由于其离职到现在已超过了1年的时间,也就是超过了法定的劳动仲裁时效。所以,她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养老保险的要求很有可能已不受法律保护。

  由于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强律师仍然给她准备了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当强律师和李英来到仲裁立案,被告知,因为超过仲裁时效,仲裁不给立案,并且当场给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

  强律师介绍,虽然目前情况对李英非常不利,但中心与李英商量决定继续收集证据并准备向法院起诉。

  在此,律师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尤其是将要退休的劳动者们,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请尽早做准备,尽早主张。

  石家庄市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是市司法局成立的、专门为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的公益性机构。

  中心地址:长征街75号长街大厦南6楼,电话:85265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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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