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针”穿起“千条线”
“如果只是就改革谈改革,往往很难取得实效。而绩效评价这根‘指挥棒’则为推动各项医改政策的落地生根提供了有力的抓手。”曾参与《关于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指导意见》制定的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王虎峰如是说。
■“无形之手”指向社会效益
“医疗卫生行业提供的是公共服务,因此,建立系统的全行业绩效评价制度至关重要。”王虎峰指出,政府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责任不仅包括加大投入,还应当确保其投入产出相应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王虎峰表示,以往的绩效考核多以经济利益为导向,这种跑偏的绩效考核方式已经深刻地影响到医疗机构、科室直至医生的行为。眼下,必须彻底改变简单的以经济效益为核心的绩效管理模式,建立一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考核指标体系,在兼顾医院发展、医生报酬的同时,让患者以尽可能低的成本获得满意的服务。
同样参与《意见》制定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秦江梅教授表示,建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体系的重要意义在于,借助绩效评价这只“无形之手”,引导各级各类机构把社会效益摆在第一位。
秦江梅说,国家层面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的监督指导,组织专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地方也要在《意见》明确的指标体系基础上进行“二次创作”,细化、量化指标权重、标准、分值等操作性内容,加大社会效益、满意度、服务提供等方面的指标权重,突出对临床路径实施、单病种质量控制等指标的评价。
“开展绩效评价是一项枢纽工程。只有将宏观政策目标转化为微观考核指标,改革接力棒才会层层向下传递,最终让医改目标、医院发展方向及医生行为规范上下贯通,改革政策才能真正落地。”王虎峰表示。
■倒逼医院强化绩效管理
王虎峰认为,《意见》拓展了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评价内容的宽度。此前,由于缺乏系统的评价体系,公立医疗机构自发地开展内部绩效评价,往往做得不深不透,水平参差不齐,尤其是社会效益、精细化管理及员工个人成长等指标很少被纳入考核范围。此次,《意见》明确要求从社会效益、服务提供、综合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等多层面、多角度对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绩效进行分析和评价,各类机构都要按照这一框架和标准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使绩效具有可比性,绩效的标杆作用才能发挥出来。
“要适应绩效评价新常态,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主动开展绩效管理。”王虎峰指出,尽管几乎每家医院都给员工发绩效工资,却很少有机构实行真正意义上的绩效管理。他提出,要真正扭转公立医院的逐利机制和医务人员的不合理医疗行为,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必须研究和实施系统的绩效管理。
秦江梅表示,《意见》明确了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4类机构的重点评价指标,提出试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参考指标,并对指标进行了详细阐述,使文件更具操作性,让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内部绩效管理更加有的放矢。
秦江梅强调,增强医疗卫生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内部动力至关重要。为此,要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对绩效评价意义的认识,引导各类机构健全内部绩效评价机制,动员全员参与,将绩效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营造寻找差距、持续改进、追求高绩效目标的文化氛围。
■考核结果不可束之高阁
秦江梅表示,与2010年卫生部一家印发《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不同,这一版《意见》由4部委联合下发,意味着各部门对考核标准和结果的互认、互用。这不仅避免了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重复评价,更为重要的是,考核结果将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薪酬总量、等级评审挂钩,让绩效评价真正成为一把“硬标尺”。
“结果应用是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关键的环节。”王虎峰提出,一定要对照考核评价标准兑现奖惩,该赏的赏、该罚的罚。几个周期坚持下来,不仅会对相关单位的管理水平提升有很大促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也将逐步走上良性轨道。
王虎峰强调,让考核评价结果与奖惩挂钩,其前提必须是确保结果真实可信、含金量高。值得肯定的是,文件在评价主体方面有所突破,提出创新政府治理方式,并数次强调要鼓励社会多方参与,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价作用,提升评价的客观公正性。他认为,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不仅能够确保评价结果的公信力,还有助于从全行业的视角、用专业化的服务完成评价方案设计,最大程度地避免当局者迷的问题,兼顾各方诉求,尤其可以充分考虑“缺席代表”——患者的利益。
针对《意见》提出的“鼓励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王虎峰表示,这将让评价工作对医疗卫生机构起到更大的激励约束作用。“如果只是停留在自己知道结果,不愿意让‘家丑外扬’、也不愿树立标杆的层面,就会导致机构拿到评价结果之后不认真对待、不努力改进,那么考核评价发挥的激励作用就会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