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轨道车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78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是线网中的东西向骨干线,线路西起上庄站,在主城区内沿中山路向东向敷设,途经中山西路、中山东路两条主干道,向东下穿京珠高速后转向南偏至长江大道,经过海世界、高新区管委会后,向北转入秦岭大街,沿秦岭大街一直向北穿越滹沱河后进入正定;在新区范围沿规划新城大道向北,止于规划环城快速路,设终点站东洋战。线路全长36.626km,设车站28座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7座,平均站间距1.35km。全线设车辆段及综合维修基地一处,停车场两处,分别为西兆通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张营停车场和南牛停车场。
1号线一期工程西起于中山西路与长兴街交叉口处的西王站,东至秦岭大街与石黄高速交叉路口西兆通站。线路全长23.9km,共设车站21座,均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1.155km,换乘车站6座。一期工程设一段一场,分别为西兆通车辆基地与综合基地、张营停车场。
西兆通车辆段承担1、2、3号线的厂架修任务,和1号线部分配属车辆的停放、运用、整备、列检、月修、定修、洗刷和镟轮任务。张营停车场只负责1号线部分配属车辆的停放、运用、整备、列检任务。
2、交货地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西兆通车辆段招标方指定地点;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招标范围:1号线一期工程西兆通车辆段的轨道车设备采购(详见用户需求书);
5、计划供货时间:2016年3月1日前(暂定),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供货时间;
6、质量标准:合格;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须为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设备制造商;
7.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进行转换计算其注册资金)以上;
7.3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
7.4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轨道车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及用户证明),且单个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7.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
7.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7.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7.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须知
8.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楼)报名并核验原件:
1)营业执照(查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查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法人章的复印件);
4)关联企业情况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以及存在控股、参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原件,格式见附件);
5)供货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查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9、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9.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3月30日至2015年04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9.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楼)。
9.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1、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
联系人:张胜利、李晓飞
联系电话: 0311-67101225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楼
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
联系电话:0311-86999228传真:0311-86999233
邮箱:[email protected]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张春光 联系电话:0311-86960198
附件
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