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钟哲:一把手接受警示教育应成惯例

18.08.2014  13:50

    8月14日,韩城市委组织开展了一次别开生面的警示教育活动,全市各镇办、各部门和单位近百名“一把手”,赴西安陕西省看守所参观了省公安厅反腐倡廉警示基地,在看守所解说员的引导下,参观了“典型案例展示区”近30块栏目;同时还参观了监狱服刑人员监管区的生活场所,听取了3名正在服刑的公职犯罪人员发自内心的忏悔。(8月17日《陕西日报》)

    以前就有一把手带队去监狱接受警示教育的先例,但一个市大规模带一把手参加这种活动,似乎并不多见。在我看来,听服刑的公职犯罪人员“现身说法”,应该成为“一把手”一个必经的环节和一个惯例,成为制度层面的规定。这是因为——

    第一,“一把手”处于特殊的地位,发挥着特殊的作用因而也有着特殊的影响。理论上说,党内没有不受党纪政纪约束的党员,政治生活一律平等。但因为一把手有着班子“班长”的权力,你就是再把权力关进“笼子”,还有个谁来和怎么“”的操作,在这个问题上,一把手往往有很大的权力。一把手一旦堕落,必然因为不法利益纠葛深重、黑暗现象大量存在,诱发孕育社会矛盾。所以在纪律约束之外,还要强化一把手“超我”品质的塑造;让人性中天使的一面战胜魔鬼的一面,不再为锒铛入狱修路架桥。也就是说,一把手较之副手,更要不断提高自身思想觉悟,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持道德操守,坚守廉洁阵地。

    第二,中央一再强调,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承担主体责任,而“一把手”责无旁贷的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第一”的意思,就是说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一把手的主要职责,是一把手必须种好的“责任田”和唱好的“本戏”。通常说的敢抓敢管、动真碰硬,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一岗双责”(职务职责和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就是这个意思。而要履行这个职责,一把手非得踏石有印、抓铁留痕,不能丢了自己的主业,更不能走上腐败的道路。服刑公职人员现身说法,就有警示的价值。

    第三,鸟之将亡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一个领导干部判刑入狱,丢了党籍丢了公职,就相当于政治生命的终结。往往此时此刻,人才能对自己的言行做出清晰地检视,明白自己的真正要求,得出接近本真的结论。一位正在服刑的职务犯罪人员说:“戏可以重演,而人生不能重来。我走到今天,失去了党籍、公职,更失去了亲人的温暖,希望大家以我为戒,把好手中的权力,做好人民的公仆”,这就是“其言也善”的例证。我相信,只有这种发自内心的肺腑之言,才有打动人心的力量。而这,正是监狱警示教育无以替代的作用。

    由是可见,对于新提拔的领导干部,不仅要去接受类似延安精神的红色教育,还要去监狱接受黑色警示,让警钟时时敲响,让利剑头顶高悬,从而坚定不想贪的信仰,并伴之以不敢贪、不能贪的制度约束,党风廉政建设,就有望硕果累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