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兰翠带队到省优抚医院就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14.10.2015  18:45

  

  10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兰翠一行4人到省优抚医院,就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河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办专职副主任许祯科陪同检查。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省优抚医院关于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工作汇报,并深入病房详细了解老人的生活起居和病房管理情况。随后,检查组结合我省计划重新修订《河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的实际,与养老护理员、老人及家属召开座谈会,深入了解和掌握“一法一条例”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征求参会人员对修订《河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马兰翠指出,省优抚医院作为公办医养结合机构,一定要从维护老年人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医养结合工作的重要性。要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规范建设等方面,全面提升医养结合工作的质量和成效。要关心在院老人的身体状况、思想状况,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加强对护理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护理员的业务素质,建立护理员奖励和淘汰机制,增强护理员的工作责任心,让老人切实感受到亲人般的照料。

  针对住院老人和家属提出的意见、建议,马兰翠强调,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仔细梳理,能改正的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主动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尽快满足老人们提出的要求。

  最后,马兰翠叮嘱医院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要精心搞好服务,注意医疗安全和食品安全,关照好老人的生活,让他们幸福快乐地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