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法院成为全国高院改革试点单位

23.10.2014  15:47
  •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 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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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香河县人民法院对51名新增人民陪审员举行了颁发任命证书仪式。

                该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19个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始终坚持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暨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要求,不断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今年,该院在原有20名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经过严格地选拔审核,51名来自全县各行各业的思想觉悟高,工作责任感强,具有较高群众威望且善做群众工作的优秀同志加入到人民陪审员队伍,进一步促进司法审判工作的更好发展。

                新任人民陪审员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珍惜荣誉,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维护司法的公平公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