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北法院:全市首创审判新模式 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2014年初,路北法院以“简案速裁,繁案精审”为原则,在唐山市首创了由5人组成的简易民商事案件速裁团队,其中包括1名审判长2名审判员和2名法官助理,通过“审判流水线”作业方式,积极推进繁简分流改革工作。
据了解,路北法院的简易民事案件速裁团队,2014年共受理案件642件,结案639件,工作日内人均月结案33.1件,平均每天结案2.2件,最短结案时间仅为1天,最长结案时间不超过28天,平均办案周期减少到21.5天。与普通程序相比,不仅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降低了人民群众诉讼成本,且审结的案件除涉保险案件外无一上诉、申诉,无一信访。 一个个数据,显而易见的事实,见证着路北法院的改革成效。
采用“门诊式立案”。就简易程序适用、被告基本情况等事项进行分析研判,原则上将标的在20万元以下的案件确定为简易案件,列入“急诊”,交速裁团队审理,进行第一次繁简分流;对找不到被告或有争议明显较大等情况的案件则定为“普通诊”,交由其他法庭进行审理。同时,其他法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难易程度对案件进行二次繁简分流,确保简易案件以最快速度化解。
运用“合并同类项”工作法。工作力求一个“速”字,对多个类似案件同时审理或调解,力争在短时间内化解多起案件。并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当庭宣判,制作“令状式”裁判文书,当即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截止目前,共制作令状式裁判文书56件,占判决总量的25.6%;对不宜当庭宣判的案件宣判时间也不超过5天。
采取“分拣法”。根据案件类型、送达方式及区域等对需送达案件分门别类,通过电话送达、专人送达、邮递送达等多种方式,在1个工作日内将诉状副本、应诉通知、开庭传票、裁判文书等法律文书送达,避免因送达原因延长审限,保障及时、高效审结案件。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