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社和食药监局联合加强食盐市场监管

18.12.2015  14:2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协调指导好食盐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严格监管责任,确保食盐安全,日前邢台市供销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食盐市场监管确保食盐安全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供销、食药部门要将食盐安全监管作为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一项民生工程,增强责任感和急迫感,共同做好食盐运输、批发、零售、使用等环节监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日常沟通、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案情及时通报,信息资源共享,以提高监管效率。

市供销社、市食药监局确定,于2015年12月15日至2016年1月31日期间,联合开展全市食盐市场冬季集中整治行动。整治重点:食品(调味品)专业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腌制及其它食品加工用盐厂家及餐饮用盐单位。要求各县(市、区)供销、食药部门要充分发挥好协调联动作用,加大打击精制工业盐冲销食盐市场的力度,摸排私盐贩销线索,深挖私盐贩销窝点,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涉盐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