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宣贯一周年高峰论坛在京召开

28.09.2016  04:11

9月26日,在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之际,“传播法治理念倡行共治共享——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宣贯一周年高峰论坛”在京举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出席会议并讲话。

  滕佳材指出,根据媒体民意调查显示,新法实施以来,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新法实施取得的成绩可圈可点、可喜可贺。一年来,总局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积极推进新法的实施宣贯,基本建立了与新法相配套的新的法规制度体系,陆续出台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等12部与新《食品安全法》配套的规章制度。按照新法的风险管理原则,对高风险品种实施飞行检查、体系性检查,并探索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从今年12月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开始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ABCD四个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监管,进一步提升科学监管水平。通过新法的贯彻实施,实行食品流通和餐饮两个许可“二证合一”,积极推动了食品产业供给侧改革。据测算,仅“取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收费”一项中,换证审查就可减除企业负担4.39亿余元,在全国大约可以减少300万左右的许可证发放量。此外,总局大力推动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工作,密集发布了新法和配套法规的解读和监管信息,通过正面宣传引导,讲好中国食品安全法故事,宣传中国食品安全的良好形象。

  滕佳材表示,新法实施宣贯只迈出了中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长征的第一步,食品安全永远在路上。普法是良治的前提,今后任务关键是让新法落地生根。他强调,一是要抓好企业主体这一基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首先要学好新法更要严格遵法、守法。要把好产品质量安全关,要增强守法诚信意识,真正让新法落实成为内化于心、见诸于行的自觉行为。二是要抓好监管部门这一关键。各级监管部门和执法人员要全面把握新法原则和理念,把法律每一项规定落实到监管执法之中,会用法、用好法,履职尽责,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执法水平。三是要抓好政府统领这一保障。各级地方政府要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落实属地管理法定职责,把好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四是要抓好社会共治这一支撑。公众要依法维权参与治理,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各食品行业组织要加强自律建设,勇于破除行业潜规则,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新闻媒体要发挥好监督作用,倡导诚信经营理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同时,食品安全宣传要弘扬正能量,报道要真实、公正,避免夸大、虚构、渲染。食品安全关系人人,也需要人人关心、共同治理,最终实现人人共享。

  来自总局有关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新法实施宣贯情况、食品生产监管与企业主体责任、食品流通监管和社会共治、监督抽检和风险预警等工作情况。基层监管人员、法学专家、协会代表分别畅谈了新法实施中的经验。中国食品药品网负责人分析了新法实施一年来的舆情走势。

  论坛上,30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共同向全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发出倡议:要知法守法、勇于担责,加强自律、诚信崇德,精益求精、至善臻美,透明公开、接受监督,有序竞争、追求共赢,共同开启一个风清气朗、蓬勃向上的大健康产业美好时代。

  来自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主流媒体等参会代表近200人参加了论坛。本次论坛由正在筹建的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主办,《中国医药报》社、中国食品药品网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