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司长苏志来我省督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02.12.2014  13:14
  •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 2014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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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督促各地落实2014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11月24日至2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司长苏志带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督查组一行8人,到我省督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督查组先后实地查看了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石家庄市第一人民医院、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唐山市开滦总医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和食源性疾病病例报告情况,认真听取了省卫生计生委工作汇报,详细查看了我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计划、组织管理、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

      督查组对我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苏志指出,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省卫生计生委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机构重组中内设了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从督查的情况看,一是委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工作的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建设,2014年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二是超额完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规定的任务,实现监测范围覆盖了全部县级行政区域,监测种类基本涵盖了食品方方面面;三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这支队伍精神面貌好,边工作,边思考,工作很投入,能够正视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创新工作方式,主动作为,开拓进取,传递了正能量。四是能够统一整合全省的监测力量,狠抓风险监测的体系和能力建设。五是实验室的管理和质量控制比较规范。六是充分发挥卫生行政部门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牵头作用,加强部门会商,组织联合督导,通报监测结果,部门的协调作用发挥的比较好。七是风险监测数据结果的运用分析研判以及监测数据与健康管理联系起来,工作水平在提高。

      苏志司长对我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重视抓好监测能力区域发展不平衡;二是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三是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体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化建设;四是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首席专家制度的指导意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全面发挥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优势,履行好食品安全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