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以创新为引领 扎实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2016年,党中央、国务院确定江西省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三个省份之一。为全力配合省委、省政府做好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江西省审计厅从制度机制、计划管理、方式方法、审计评价、成果运用等多个方面入手,探索创新具有江西特色的审计思路,扎实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取得了较好成效。 创新机制制度 保障工作顺畅 自然资源资产涉及面广,环境问题复杂,行业专业性极强,为争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理解、支持,江西省审计厅积极对接省政府办公厅、省改革办、省生态办等部门,探索创新审计工作制度和沟通协调机制。 2017年1月、2018年5月,江西省委、省政府分别出台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意见》,为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深入、持续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9年1月,江西省成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及3名副省长任副组长,12个相关省级主管部门任成员单位。领导小组成立后,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及时向审计部门开放相关业务数据,组成专家团队,提供技术、设备支持和政策咨询,推动地方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和事后整改成为常态。 创新计划管理,挖掘利用资源 为解决审计任务重,审计人员相对不足,审计质量难以控制的矛盾,江西省审计厅从创新审计计划管理入手,充分挖掘、有效利用现有审计资源,力求审计绩效最大化。 具体做法是,在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审计对象初步建议名单时,与经济责任审计一并统筹;根据审计委员会批准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统筹安排年度资源环保专项审计和对设区市的财政收支审计。以前多个组各自完成的项目,现在由1个组统筹完成,现场审计时间缩减三分之二。 创新方式方法 提升审计成果 为解决审计力量和专业知识不足、审计技术方法滞后等问题,江西省审计厅在审计实践中尝试创新审计方式方法。 一是创新审计组织方式。由省厅制定全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方案,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在全省统一的审计工作方案框架下同步开展审计,既分工又协作,保证同一区域的同一部门不重复审计;既统一审计内容、审计重点,便于系统分析建议,又体现市、县特点,有针对性反映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二是创新审计方法。发挥省厅大数据审计资源和技术优势,打破层级界线,由省厅统一采集各类数据,集中分类、处理、建模、分析,与省地理信息中心合作,组成数据分析团队,制定数据分析方案,建立审计模型。统一采集数据、下发疑点,组织核心查,有效提高了三级审计机关的审计效率和效能。 创新评价方法,构建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2019年8月,江西省审计厅通过组织调研,在广泛听取多部门及其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江西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该指标评价体系突出江西山水林田湖草俱全的地域特色,结合本省实际,力求科学、规范、符合基层实际、易懂可操作,有效解决了审计人员普遍反映的评价难,以及同一问题不同地区,或同一地区不同审计人员评价结果差异大的现实问题。 一是指标选取。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涵盖对象涉及市厅级、县(区)级和乡镇级三个层面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涵盖的自然资源涉及耕地及建设用地、森林、湿地、矿产、水资源等,涵盖的生态保护涉及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绿色生活等各个方面。 二是评价方法。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在指标的考核上,完成目标值或达到考核要求的得满分,未完成或未达到要求的适当扣分;在资源环境保护方面有突出成效的相应加分,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进行扣分。最终得分按照分值区间进行“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个等次的定级。 创新成果运用,实现审计目标 审计成果充分运用是审计目标实现的最终体现,江西省审计厅努力探索创新审计成果运用新思路,做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后半篇文章”。 一是创新审计整改。积极争取省主要领导的支持。省委书记、省长多次对相关报告及专报批示部署抓整改落实。在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江西省审计厅还专门开辟一个版块向省人大汇报资源环境审计情况,省人大常委会还对各地、各部门审计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通过人大督查,推动解决问题。 二是创新考核制度。在江西省构建全过程的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体系中,省审计厅抓住任务关键点,积极对接省生态办和各生态文明成员单位,将审计结果纳入各种考核内容。通过制度约束,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自律履职尽责。 (江西省审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