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51项地税服务实现全省统一
河北省地税系统全面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10月1日起,151项地税服务事项实现了全省统一。“《规范》的实施,将有效地解决快捷办税的问题,我们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要求,进一步狠抓落实,优化服务,最大限度地便利纳税人。”省地税局纳税服务处处长葛亚萍表示。
省地税局把《规范》的实施作为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抓手,作为提升站位和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工程。前期,该局通过视频会议对《规范》的制定背景、总体结构、主要内容等对全系统干部进行了培训讲解,同时,通过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在线访谈、纳税人学校等方式,向纳税人深入宣传《规范》,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规范的落实,使纳税服务有了“一把标尺”,不仅使税务干部能够按照规范更好的服务纳税人,同时,也使纳税人能够更详细地了解办税流程和标准。目前,全省地税系统各县(市、区)局办税服务大厅(窗口)电子显示屏、宣传专栏、短信推送、微博微信互动等多种宣传途径,让纳税人能够更详细地了解办税流程和标准,使全省140余万户纳税人真正受益。晨光生物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王秀霞介绍:“《规范》给我们办税提供了很多便利条件,比如在发票领用这个环节,在原有领用流程上又新增了升级规范,添加了新的功能,如能够通过互联网络进行预填单服务,能够在自助办税终端自助操作,由系统校验相关信息后可以自动发放发票,这为我们办税提供了很大便利。”
据初步测算,《规范》实施后,通过实体办税厅办理涉税业务的平均办税时间将由8分钟缩减至3分钟,有效减少纳税人办税滞留时间。187项涉税事项实行先办后审,37项涉税表单告别手工填写,即办事项增加50%以上,当场办结率将由54%提高到72%,实现在原有时限基础上提速15%。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办税时间、办税环节、办税次数将平均削减30%以上。 (田润红、王曦、杜晓龙)